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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蝇之间
 人有的时候真的会变成虫。卡夫卡的格里高尔·萨姆沙变成了甲虫,蒲松龄笔下的幼童也变成了蟋蟀。真的,人是会变成虫的。

 我变成苍蝇那天是个炎热的夏天。那天好热,我和老到我们这个城市里最豪华的老地方餐馆吃晚饭。其实老地方不叫老地方,叫银座,只因为我和老经常来,所以我们叫它老地方,几乎忘了它叫银座。银座并不在市中心区,但它的消费条件绝对是一的。精美得过份的吃食,不在于美味可口,而在于出入于银座,便是身份、权力和金钱的标志。银座聚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那里的小姐美如天仙,让人想不透这不算大的城市里,怎么就汇集了那么多美貌的女子,一个个水灵灵,如带水的葱儿一样鲜、娇美。

 那天到银座完全是老的心血来,说他的生意越做越顺手,就想和老同学兼老朋友的我喝两杯,我是他今生今世最要好的哥们。我知道老善于说这类不花钱的漂亮话,也懒得与他论什么亲啊疏的。有一个说法是: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三等男人下班回家,四等男人下班回家老婆不在家。我基本上是二点五等男人,家外没花,下班不回家。那数不清的应酬让我回不了家,但至少也让我这样的男人很体面。

 坐在银座一个临窗的桌位前,窗外不是车水马龙的都市喧嚣,而是一派宁静而清雅的世外桃源的感觉。难怪这里的生意如此兴隆,那老板定是商场中的高手,也许还有几分儒雅。我和老点了几样特色菜,特别是那份三鞭汤,较之普通的餐馆,烹饪水平要高出许多。那一餐倒底花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反正不会只是三位数。老就是这样,有点钱就显摆得不得了。他显摆就给他显摆的舞台呗,他是大款嘛,有钱。有爱嚼舌头的人说我是老的清客,傍着他可以省几个饭钱。开玩笑,我堂堂一个男子汉,大小也是一个政府官员,怎么会去傍老啊。老每次请我总是大小有事要求我的,他是谁?他是老啊,着呢。老是我中学同学,在学校学习极差,我大学毕业时,他还在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这几年七捣鼓八折腾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发财了。以前我还真小看了他,原来这小子也蛮有本事。

 那天我俩都喝了不少的酒。半醒半醉之间,正是生理感受的最佳时刻,老的情人“狐媚眼”打来电话,一个接一个,催得老丢了魂一般。老这个情人我见过,人长得极漂亮,打扮得也极俗气。那双摄人魂魄的狐媚眼似乎随时在向男人放电,特别和老在一起时,那狐媚眼足以把老融化了。所以老常把她的狐媚眼作为向圈内朋友炫耀的资本,好像是他长了狐媚眼,而不是那女人。别看老长得不怎么样,但他的情人个个一百分。老的老婆在农村,拖着三个儿女,对老也是鞭长莫及。老每月给乡下寄两千元钱,无论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老在饭桌上毫不避我地和情人打情骂俏,那言来语去听得我浑身燥热。终于,老熬不住了,坏笑着说:“死婆娘莫非也喝了三鞭汤?”老拍着我的肩,一边说着荤话,一边穿上了他的名牌西装,带着醉意先走一步。

 老称和我吃饭是享受。在商场厮混久了,和老同学叙叙旧,觉得新鲜而有趣,也轻松,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其实老不外是想从我这里听听某位官员与某女人有瓜葛;某位企业界女强人的丈夫不慎戴上了绿帽子;某法官在某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得到了许多好处;中学时的某同学和某同学又离婚了;最近发现某著名记者是不近女的“同志”诸如此类的绯闻,老最喜欢听,这至少说明他老也是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而战斗在官场第一线的我自然不缺这方面的新闻来源。即使在新闻源枯竭之时,我也能从许多传闻中捕捉到含金量最大的绯闻信息。老在生意场上也时常需要我打通关节,不客气地说,政府官员和生意人在社会地位上就是不一样。

 老走了,我面对一大桌美味佳肴也完全没有了胃口,我不愿老把我当成不知趣的人,所以想等他走一会我再走。待漂亮的小姐着她那高高的脯来送最后一道菜时,我的醉眼只见她的凤眼在朝我媚笑。都是老人了,我不住模仿了阿Q在看社戏时的小动作,朝她浑圆的股上捏了一把。小姐转过身,用手轻轻拍一下我的手,半恼半娇半推半就地骂我一声“讨厌”然后转过身子,扭着柔若无骨的小蛮,脸上挂着笑容款款而去。那斜绣着一枝白色荷花的软缎宝蓝色旗袍,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体,带着柔柔的清香,仙一般地飘去,开叉极高的旗袍将她大腿白皙的出来,让我想入非非。就这一刻钟,注定我要变成苍蝇。

 我忘了出门时老婆的谆谆教诲,整个人就走了神。我草草地吃了几口饭,竟没有了往日的美味,走火入魔般地随那小姐走去。老曾说,这种事,急不得不得,要稳。从外表看,我怎么地也算得上有魅力的男人。虽已是过了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却身材拔毫不臃肿,白皙的脸上配着无边近视眼镜,再加上谈吐不俗,大小有个职位,常被单位的女士们评为“最佳着装先生”和“爱牌丈夫”是真正的新好男人。真是酒壮胆啊,在我跟在那女人身后慢慢挪步的时候,她竟转过身来,凤眼朝我又是个媚笑,那笑柔柔的甜甜的,尽管分明是暧昧的味道,我仍抵挡不住来自她浑身上下的惑。我好像长了一双苍蝇的翅膀,不顾一切地朝她飞去。她轻轻地凑近我的耳朵,朱微启,告诉我到外面等她。这圆润的话语如珠玑相撞般令我心动。我站在门外朝里看,才发现我是餐厅最后一名食客。

 我一步跨进车门,靠在椅背上想象着她姣好的面容、高脯和白皙的大腿,仿佛呼吸也短促起来。当她的倩影出现在餐厅大门时,我急迫地从车上走下去,迫不及待地将她拥过来。她将头轻轻地靠在我的肩上,一股廉价的香水味扑鼻而来。我们就像一对老情人,亲热地依偎着,朝我的车走去。我用手轻抚着她感的大腿,觉得她要把我融化了。我身轻如蝇,只听见我脑中有一种苍蝇的声音在嗡嗡作响,我想挥去这讨厌的声音,却怎么也挥不去。她珠玑般的莺语在我听来就有几分模糊了。我一时间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就在嗡嗡作响的大脑中搜寻,才想起这可以用上“轻柔”二字。

 大概我已变成了半个苍蝇,嗡嗡声一直占据我的脑海,是怎么走进那间香气弥漫的小屋的,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或许苍蝇的记忆总是不健全的。屋里摆设极简单,一张,一张桌子,的对面放了一张椅子和一个梳妆台,上面堆满了化妆品,梳妆台上嵌的大镜子正对着。她打开桌子上的台灯,暧昧的灯光倾一隅,可依稀看见她透明的白色吊带睡衣下轻掩的身体。我盯着她,全身燥热,有一种强烈的渴望。于是,像苍蝇见了血腥一样,我疯狂地向她扑过去,我们倒在上,滚作一团…

 当我气嘘嘘地从上坐起来时,对面的镜子全部反照了我和她。我感觉镜子中有一道白光一闪而过,我的脑中嗡的一声又响起来了。她面色漠然,全然没有在银座时的凤眼生媚。我平躺着,她把头靠近我,莺莺燕燕地在我耳边说着什么。我脑中只有嗡嗡声在回响,很久我才从嗡嗡声中过滤出她的话。她说今晚不放我走,她知道我是一个单位的小头目,她爱我爱到了骨头里。因为脑中掺着嗡嗡声,她珠玑般的玉语便十分刺耳、碜人。我急忙穿好衣服,抖抖索索地从钱夹子里掏出三百元钞票,放在她高耸着的两之间,逃一般地飞出那间小屋。

 其实,从飞进那间小屋的那一分钟,我就已经完全变成了苍蝇。现在想起来,那间小屋没有理由发出香味,相反是一种阴冷的霉腐臭味,只因为苍蝇追腥逐臭的本,我才以为那是香味。从那以后,那股小屋里发出的霉腐臭味一直追随着我,任我怎么洗濯都无法洗去。我知道,这个味道已经浸入了我的骨头里。

 从那女人的小屋里出来,我不敢回家了,怕鹰隼般的眼光探破我内心的龌龊和恐慌。我想找老,听他说几个黄段子,得到一些间接的安慰,冲淡我内心的污垢,然后再若无其事地回家。到了老家,我使劲地敲门,却没人开门。瞅着门,不知怎么我就进了老的屋。原来我已完全变成了苍蝇,是从老的门里飞进老家的。我喊老,却一点声音都没有。我的脑子里全被嗡嗡的声音占据,我这才发现我是一只最令人讨厌的最肮脏的由蛆虫变成的那种大绿头苍蝇。我害怕了,大喊着“老!”直往老的卧室奔去。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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