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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遗嘱
 于是打电话给了小美,才知道段律师已经给她打了。于是约定明九点半乐华律师事务所见。

 第二天,我如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一看,人还很多,不光上面提到的,还有那个无赖也在。

 这让我有点意外,原来,那无赖被派出所用非法侵入他人设施(这里指曾爷爷的小区,他是翻墙进去地),待老人的名义拘留了五天,昨天期满也放出来了。

 律师见人都已经到齐,便宣布宣读曾爷爷的遗嘱。

 原来,曾爷爷是九十年代初回国的,当时他将自己拥有地企业卖了三千多万美元,其中一千万留在当地资助困难华俸,两千多万带回国,折合**民币五千多万(当时的人民币对美元的兑换比例是一比二点几)。

 假如放到现在,他的企业当然价值多好几倍,1v。而且兑换人民币也能够多几倍,不过,曾爷爷回来的那个南洋国家去年发生严重反华騒,这企业能否保住希望也是渺茫。

 回国后,他已经捐助给各种公益事业一千多万,今年又给那个发生严重排华事件,焚烧了无数华人企业与店铺,房屋,至少**几千名妇女,杀害无数华人的南洋国家的处境艰难的华俦重建生活捐去了三千万,这样,剩下的就只有不到一千万现金(主要是存款,他家里一分钱现金都没有,估计是无赖搜走了),还有生前居住的这套二十万元买的房子,现在价值约一百七十万。

 曾爷爷的遗嘱是去世前几天新立地,主要就是对这剩下财产的分配。

 这将近一千万现金,分别给了中山南路居委会、曾爷爷居住的小区与街道,主要用于建造一些公共体育设施以及救助下岗地等困难家庭。

 大家(指那些居委会的包括热心大妈等)顿时纷纷议论起来,都说曾爷爷真是大好人,比雷锋还好。

 段律师清了清嗓子道大家不要吵,还有呢。

 于是继续往下念遗嘱。

 接下来就是房子了。

 这套房子,很意外地给了我与小美。

 我明白曾爷爷的意思,是希望我与小美能够永远生活在一起。

 这位老人真地是很伟大。

 另外还有几十万现金,供我们个人所得税。

 至于那个无赖,谁也没想到,包括他自己也没有想到,曾爷爷给他留地只是一份养老保险,以及区区一万元现金。

 这无赖当然马上不干了。

 说我是我爸地儿子,怎么可能把我应得的财产全部捐给公家与外人?不行,我不承认。

 段律师很严肃地道:“整份遗嘱完全依照正规的法律程序生成,你要是不服可以上法院起诉。”

 那无赖当然就要闹事,段律师说你要再闹我就要报警了,那无赖大概想想自己刚刚放出来,不要又关进去,才暂时不作声了。

 只是红着眼睛看着我与小美。

 我知道他一定是打上那套房子的主意了。

 钱到了公家账上是不可能拿回来了,唯一有希望的就是这套房子。

 我与小美都没有思想准备,得这么一套价值一百多万的房子,而且曾爷爷地意思也很清楚了,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我们当然不可能将它卖了分钱。

 小美经过这几天,特别是前天晚上与我一起过夜,虽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但是对我的态度还是有了很大转变,刚才在律师宣读曾爷爷的遗嘱时,我悄悄牵起了她的小手,她也没有拒绝,当然完事后还是放了。

 接下来就是法律程序,签字什么地,无赖先是不肯,后来段律师说你签不签字都没有关系,因为遗嘱从当事人去世那一刻起就已经生效了,你可以宣布放弃,这无赖才悻悻地签了字。

 我们虽然没有想到会凭空得这么一套房子,但是当然还是很高兴的,小美从小就依靠别人的救助,身上很少有过哪怕几百块钱,我虽然也见过钱,不过现在家大业大,开支也大,要是我们能省下沉重的房租,当然也是件好事。

 而且,这套房子是我与小美所共同拥有的,这意味着我与小美将永远地联系在一起,这是多么地让我激动。

 当然要再一次感谢曾爷爷,想不到就是他去世了,还能让我与小美联系在一起。

 我们高兴,有人不高兴,大家当然知道我指的是谁,就是那个无赖,此时,他恶狠狠地走到我与小美的面前道:“你们两个小子,以为这房子这么好拿?告诉你们,这房子是我的,谁也拿不走!”

 小美比较胆小,被吓得连话也说不出来,我连忙将她拉到身后道:“你这个无赖,曾爷爷死在你的手里我还没有跟你算账呢,告诉你,这个仇我一定会报的。”

 无赖道:“尽管报,看你能拿我怎么样?倒是你,了我爸的遗产给我小心点,我会让你们怎么吃下去,怎么吐出来!”

 段律师听到无赖的话,严厉地道:“星羽与小美接受当事人的遗产完全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你要是敢騒扰他们,一定会受到严惩。

 我说的看书要付钱是指看盗版的,与看正版的书友毫无关系,并在此对这些支持著作者,尊重他人劳动的高素质书友表示感谢。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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