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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德国的弱点
 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的果实中还是要跟外界进行经济现在的德国经济分为两块“国外贸易”与“世界贸易”加以严格区别。“国外贸易”指“欧洲大陆经济”范围内各民族间与各区域间的贸易。德国将从各邻邦收大部分的必须原料,德国将允许邻邦有一种“合理的工业化”但如果这些国家居然为争取参加世界市场而发展其工业,那使是“冥顽不灵。”

 为世界市场而生产,那是德国工业的任务——德国工业将为欧洲各国取得供给的中心。决定欧洲的“国外贸易”者是大德意志和其附庸各国的“供给需要”与“安全需要”;这种“国外贸易”将由贸易协定与清算协定加以严格规定。

 “世界贸易”照德国的定义是指各洲间的贸易,或更确切说是指欧洲经济与世界其余部分间的贸易。不可免地,这种贸易的质和形式不仅要看大德意志的需要是什么,而且要看其他各国——美国,拉丁美洲和远东——如何组织他们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大多数德国经济学者承认,世界贸易将来亦须在某种程度内遵守国际分工与区域专业化的原则,但他们坚决主张这个一般原则必须有一些重要限度和条件限制。

 旧式的自由主义的国际贸易原则均符合英帝国的利益而不适合德国的利益,因为自由主义的国际贸易原则使德国与物资地来源隔绝。从德国观点看,对大德意志最重要的是它与外间世界的一切关系(经济。政治,及文化的)总和。这些经济的政治的及文化的关系构成所谓“外部经济。”“世界市场”只是这“外部经济”的一部分,而且并非经常是它最重要地部分。

 照德国经济学者地意见,为德国地利益计,若干的物品,如汽油、橡胶等等,即令在国内生产时其费用比在国外生产较大,亦必须在国内生产。因此。德国必须增加德国制造的“典型商品”如机械、光学仪器的出口。获得更多的利润。以补贴那些“关系国家根本”物品的生产费用。

 德国四年计划的目地是造成一种自足的“合适”状态,而并非德国退出世界经济之外。德国的“外部经济”诚然因为有几次的四年计划而有所修正,但它仍然继续存在,而且将来也会维持下去。德国希望将来与那些实行政府管制对外贸易的国家(如日本)建立大规模的“以货易货”协定;德国希望与拉丁美洲各国订立清算协定和外汇协定;他们希望与那些对外贸易大体上为私人企业的国家(如美国)缔结特殊协定,在这些场合下,德国会设法引那些国家将其对德贸易集中于政府支配监督下的大贸易公司之下。

 而作为国际结算地硬通货,德国式没有地。无论黄金还是白银,德国一概缺乏。德国不用黄金作为德国货币制度的基础,并打算将来“欧洲新秩序”的“国外贸易”也不用黄金为本位。问题是他们将来地“世界贸易”是否也能不用黄金。通常人们认为黄金在国际经济中有四种功用:首先,黄金可以保证各国通货的汇率的稳定,因为各不同国家的通货各自代表一定分量的黄金,按照各自的黄金含量互相兑换。

 例如1914年前1美元代表23。22格令(合1。5093克)的纯金,而1英等于113。0016格令的纯金,那么1英的价值等于4。6665元。其次。以调整各不同国家的价格水准与收入水准。这个过程大体是这样的:当物价在某国下降时。向该国购货比较便宜。国内的各种出口工业的工人就业与工资便会上升,而这又可以刺该国的其他就业与工资情形。使其上升。

 当它的出口贸易额增高时,外国黄金便会入这国,以偿付它的若干出口商品。该国的银行准备金便会增多,信用扩大,市面上流通的货币(包括存款在内)增加,工业活动和利润也会增加。但是这种发展有它的限度,超过某点以后,这种增加的工业活动和增大货币供给会造成物价的上涨。于是向这国购货便比较价昂,其出口贸易会减低,进口的商品会增多,发展过程于是倒过

 金会出国外,银行的准备金逐步减少,各银行回收款,市上流通的货币会减少,就业也会缩减,工资和利润下降。

 可是当这种趋势发展时,出口商品的价格会降低,于是这个发展过程又倒回去重复一遍。世界各地的出口品价格便以这种“自动”方式保持均衡(注:这个过程的运行有一个不可少的条件,即该国的银行与信用制度必须以黄金为基础)。

 黄金对于国际经济关系还有两种重要功用:国际间一切支付差额通常以黄金来结清。如果有某一国的出口超过进口,则清算者支付顺差的办法是将黄金进口这国。如果它的对外支付差额是亏欠的(即贸易逆差),则这国必须将黄金送往外国以付清债务。还有一点,黄金可以便利信用贷款及国与国间借款的进行。

 德国也接受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在欧洲采用多面的清算协定制,不一定非使各国全都放弃金本位不可。在世界各部分之间,清算协定制与金本位很可能同时并用。在贸易管制与通货管制的新体系下,欧洲和世界其它各地间的商品信用与黄金之移动仍能继续。例如,假定挪威在战后持有若干的德国马克存账,而用它在美国购进黄金。

 那么,只要让德国将商品输往美国,那么挪威不难将它的马克存账变成美金。但是必须美国愿意进口足够数量的德国商品,然后这种易方为可能。德国声明:他们对于黄金的态度,主要将看世界黄金的保有者——美国之行动如何而定。

 一位德国要人写道:“如果那个今天几乎变成世界黄金的唯一保有国(按指美国)将黄金提供给欧洲使用”那么,德国将“毫不踌躇地”黄金,它会同意以较自由的方式使用黄金。如果德国能征服并控制世界上若干主要产金国(如南非和苏联),它无疑地会提倡更自由地使用黄金,解决国际支付差额,藉此扩大德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依德国的见解,战后的世界经济亦将如“欧洲新秩序”一样,必须以“领袖”原则为基础。照德国的假定,将来“世界秩序”中的几个区域集团如能接受其中最大最有效率的集团之领导,则其运用必更成功。至于将来各洲经济集团中谁是最大者,德国自然“当仁不让”成竹在:各国须接受德国在国经济关系中的霸权,那是战后世界命运的一部分。关于如何建立德国经济霸权的方法,德国只有空泛的暗示,而无具体的表示。但是德国如果胜利,他们将采用的方法并非悬不可测,因为他们只需将已经应用于欧洲的方法推行于世界关系上。德国型的世界贸易将代表一种新的独占“集体涉”制度。这类涉的主要对方是各国政府。在这种制度下,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条款大致将靠各有关国的涉力量与其所能用的压力(公平的或不公平的)如何而定。在德国胜利的假定条件下,德国将来必能握有极大的涉力量。德国将集中“欧洲区”的出口进口贸易于其支配之下,因而支配许多种商品的世界市场。德国将能任意指挥拉丁美洲,并操纵其它区域。当欧洲工业在德国指挥下逐渐扩展时,当欧洲市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愈趋重要时,其他集团如果不愿意其对外贸易减少和生活水平下降,则只有接受德国的办法与条件。

 从过去的经验来判断,从他们自己的声明来判断,可以说德国必定会按照自己的需要,毫不留情地使用其优势的经济力量。在德国手中,贸易只是一种侵入别国、并支配其政治与文化生活的武器。德国的经济结构似乎足以达成它征服世界贸易之目的。即在1919年前,德国工商治区各贸易组及卡特尔曾经屡次与外国的雇主集团和商人集团订立协定,所以它的经验相当丰富。自1921年五月以来,若干贸易组屡次代德国政府并各占领区的钢铁、纺织及其他工业。只要时机到来,这些贸易组似乎能够扩大其业务于世界。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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