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要脸!
楚君负责开车,在电视中看她是一位美丽大方的女人。但是私下里,在王铮和苏雪肆无忌惮的说笑时,一提到她,俏脸准会不自觉的红起来,特别好看。这一点与白冰形成了反差,因为白冰是那种你怎么说她,她都不会脸红的女人。
俗称:厚脸皮!
“你们还真受
呀!”与苏雪
侃的王铮突然说道。
“那当然,我都说了,追我们楚楚的人从京华能排到开罗!”苏雪再次拿出楚君调侃道。
对苏雪的性格,楚君早就了解,所以只能当做没听见,假装专心开车。
“是呀,身后就有排队的!”王铮用手指了指车后,道:“后面那辆白色奔驰从电视台一直跟到现在,不知道是两位美女谁的仰慕者?”
听见王铮的话,一直‘专心’开车的楚君突然冲着后视镜看着王铮,然后一只手放在
前,伸出食指偷偷的指向副驾驶的苏雪,就像小学课堂上,向老师打小报告的班长一样,表情和动作十分可爱。
“又是他?可恶!”苏雪紧皱着眉头不满的说道“哥,有人欺负你妹妹,帮我教训教训他。也别杀了他,让他缺胳臂少腿就行了!”
“你倒是
仁慈的嘛,缺胳臂少腿?你还真够疯的!他是谁?”王铮问道,看楚君和苏雪两人的表情,后面开车的人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后面尾随了。
“别提了,想起来就烦!”苏雪气哄哄的说道。
一直被苏雪调戏,害的自己脸红,开车的楚君又怎么能错过这样一个好机会呢?所以在听到王铮的问话后,立即答道:“地华集团董事长的公子程明辉,现任地华集团副总经理,二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五,魔蝎座,一个月前开始追小雪,每天九十九朵红玫瑰,是京华市商界有名的贵公子…!”
“什么贵公子?花花公子还不错!”苏雪生气的说道:“标准的
狼,换女友的速度比罗纳尔多颠峰时期的带球速度还要快,被他糟蹋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以前追我们电视中心的一个娱乐节目主持,后来好上了,怀孕之后就被甩了,扔下几个臭钱拍拍
股走人。我那女同事怕被台里知道,偷偷去小医院堕胎,结果大出血,差点儿没了命,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我已经明确的拒绝他很多次了,但他就是不听,整天死皮赖脸的跟着,什么办法都用了。哥,这下好了,你一定要帮我好好的出这口恶气,为我们女人报仇!”
“等等!是你们女人,不是我们女人。我可不是女人!”王铮听见苏雪的话后纠正道,差点儿就被叫变
了。虽然王铮很喜欢女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想要变成女人。喜欢女人和变成女人完全是两码事!
“不管怎么样,反正你得帮我出这口气,帮我出头!”苏雪看着王铮说道。
“你自己就不能教训他?”王铮问道。
“人家现在是淑女嘛!”苏雪扭扭捏捏的说道。
再吐个先~~!
她苏雪少年成名,好歹曾经也是令五角大楼闻名
变的黑客,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花花公子气成这样呢?难道她不知道键盘的另一个用处就是当板砖使吗?
“小雪,其实你应该高兴才是,据我了解,你可是他追求时间最长的女人。”一边开车的楚君笑着说道。
“可是从来就没有见到脸皮如此厚的男人!”看苏雪生气的表情,看样子这个叫做程明辉的确实给她带来不少烦恼。
“脸皮薄,吃不着。脸皮厚,吃个够。不要脸,天下美女任你选。别误会,我倒不是赞成恬不知
,至少要有一种不怕失败屡败屡战的精神。这小伙子,不错!有我当年的风范,就是卑鄙了点儿,无情无义!”不过…还真是缘分,王铮也从来没有见过象白冰脸皮那么厚的女人!不愧是兄妹,同命相连呀!
“哥,你妹妹受欺负了,你怎么还在这说风凉话呀?”苏雪不满的说道,伸手掐着王铮的大腿。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貌美于众,人必追之!这是人之常情。”王铮看着苏雪说道,同时把腿伸到一边,只可惜这甲壳虫实在太小,最终还是被苏雪狠狠的掐了一下。王铮看了看苏雪的手,也不知道那么小的手中怎么会蕴含那么大的力量,见到又要想掐的苏雪,王铮赶紧说道:“是非天天有,不听自然无。敌不动我不动,我们就当什么都不知道,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如果他真的来騒扰你,我这个当哥哥的会教训他的。”
“这还差不多!”苏雪在听见王铮的话后,才把手收了回去。
“地华集团是京华市有名的大公司,主要产业是地产、电子与钢材,程明辉的父亲死的早,公司一直由他妈妈掌管,特别疼爱这个儿子,所以千万不要惹出什么事,否则不好收场!”楚君听见苏雪与王铮的对话后好心的提醒道。
“放心,我做人的原则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让他活的不象人!”
“对,狠狠的折磨他。把他卖到非洲,卖给食人族的妇女,然后XXOOXX…!”
王铮通过后视镜与开车的楚君对视一眼,其实苏雪还是很
恶的!
车子在一家餐厅外停了下来,此时正是晚饭时间,所以餐厅已经有很多人了。正当王铮为位子发愁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
“苏小姐、楚小姐,请跟我来!”说完在前面带路,来到角落一个靠窗的位置。
新闻主播在上节目前通常要进行化妆,而现在的苏雪和楚君卸了妆,换了头型,又
去了那套职业装,无论是气质还是穿衣都完全了换了一个风格,所以不仔细瞧根本就不会发现。
苏雪小声的告诉王铮,她和楚君是这里的常客,只要提前打一个电话,都会留一个位置给她们。由于两女不喜欢被外人打搅,所以常常做在角落,时间一长,这里就变成了她们固定的位置。
女服务员把苏雪和楚君带到角落靠窗的位置,由于外面是停车场,所以并不担心被人看见她们。女服务员心中充满了好奇,苏雪和楚君来过无数次,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她们带着男人来一起吃饭。
稀奇,绝对的稀奇!
“哥,这里的菜不错,你想吃什么?”苏雪说着把菜单递给了王铮。
此时的王铮细心不在菜上,而是把目光投向窗外的停车场,白色的奔驰就停在不远处,而且坐在驾驶位置的人,正向这里看来。
“我是杂食动物,吃什么都行。你们觉的这里什么菜做的最好吃,就点什么菜!”王铮淡淡的说道,然后把菜单递给了对面的楚君。
那个叫做程明辉的人从车里面走了出来,他一身的名牌,头发弄成时髦的发型,外形清
到让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觉的他是一个十分端正的人,干净利落。就是长的有些对不起这个城市,并不是难看,只是给王铮的感觉不舒服。
“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很精神,但都是衣服衬托出的。他眉宇间充满了黑气,目光涣散,走路脚步不稳,身子发飘,根基不稳,举动轻浮无力,一看就是肾虚,应该是房事过多且不检点。他脸色虽红,但却不自然,应该是
吃补葯的原故。如果仍然以这种方式生活而不加以改善,三十岁以后恐怕就不能行房事,四十岁以后恐怕就要成为葯罐子了。”王铮仔细的观察的那个人的一举一动,然后冷笑着说道:“哼,谁当他老婆谁倒霉,三十岁以后就等着吃斋念佛吧!”
“真的?”苏雪看着王铮问道,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而一边的楚君与女服务员听见王铮的话后早已经面红耳赤。
“当然!”王铮道:
“那你给我们三个也看看!”
王铮瞥了瞥苏雪,又看了看楚君与女服务员,然后拿起杯子,轻轻的啜了口茶。
“三个女处,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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