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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时逢三月,正是春光明媚之时。

 一行商旅穿过了蜀道,正坐在山道上的小茶亭喝茶;只见小贩勤快地招呼客人,不时地送上茶水,再满脸笑意地恭送客人离开。此时,又见一男一女走入茶亭,连忙赶上招呼。“客倌,赶路辛苦了,请坐下喝杯茶吧!”一面说着,一面打量眼前的客人。

 男的满头发,前边的刘海将整张脸都遮了起来,嘴边的胡子也不知多久没剃了,竟长及前;若是好好整理,倒是一把美髯,可是男人却好似懒得处理一般,任它生长、纠结,看上去只有字可言;身上的衣服也是一补再补,到处都可见到补钉的痕迹。一眼看去,尽管他是满头黑发,却让人猜测起码有五十岁了。

 一旁的少女则是乖巧地随行,年约十四、十五岁的她,不施脂粉的脸上是掩不住的清秀单纯。白净的肌肤,虽不华美,但干净的一身衣裳,再衬上窈窕的身段,吸引了茶亭里其他客人的眼光。

 “爹,你要点些什么?”少女转头问着父亲。

 “莲儿,你随便点个茶,再加几个馒头或包子就好了。”出乎意料的,男人的声音意外的好听,嗓音微带些沙哑,却显得更有魅力。

 “好。小二,麻烦来壶茶水,再给我们四个馒头、四个包子,再来二碟小菜。”

 “马上来!”伙计听完马上跑进亭里准备。

 “爹,这次去看阿黑,您打算待多久才回去呀?”两人是要去探望老人的徒弟。

 “大概半年吧。”

 “半年?那可不可以再顺便去别的地方逛逛呀?听说苏杭一带景如画,我很想去看看!”

 “…路上或许会经过吧。”老者存心敷衍。

 “姑娘,你点的茶水及吃食!”小二端着托盘,将茶水、杯子及几碟食物放在桌上。

 “谢谢你,小二哥。”

 “不谢不谢!”被一个漂亮的女子道谢,小二的脸红了起来。正在说话的当时,又有五名男子走了进来,一身玄衣裳,头戴斗笠,其中几个还带着兵器,一看便知是江湖中人。

 伙计不敢怠慢,连忙再绕到这些人坐下的位子招呼:“客倌,要些什么?”

 “两壶茶,三壶酒,再来些小菜,越多越好。”

 “爹,你看那些人是什么人呀?一身黑衣,看起来有点吓人。”常忆莲在见到这群人后,轻声问着。

 “唉!你不要太好奇。需知江湖险,能少一事便少一事。乖乖吃你的饭。”老人将一盘包子推到她眼前,示意她吃。虽是这么告诫女儿,不过耳朵还是没有闲着,不住地听着那五人的对话。

 “大哥,这次伯父为什么要我们去江南的冷剑山庄?”五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少年问起了之中年纪最长的兄长。

 “还不是为了小堂妹。”

 “这关小堂妹什么事?”其中一个瘦高、面带病的男子冷冷问起。

 “小堂妹已届婚龄,她上次私自出门到临安游历时,遇见了冷剑山庄的少庄主司徒焰,对人家一见倾心,回来后就不住地向伯父游说,希望能够与他共结鸳盐。所以这次伯父托我带了亲笔信函,拜见人家。”摇摇头,对这个任的小堂妹感到无可奈何,偏偏伯父伯母就这么一个女儿,疼宠到了骨子里。可是…女方这样主动,也实在太大胆些吧?

 “这冷剑山庄是什么来头?居然让伯父这么大费周章。”最年轻的老五不明其理,再次问道。

 “嘿嘿,这就要问你三哥我啦!”另一名下巴蓄着一撮小胡子的男人装模作样地拈着胡子笑道。

 “话说现今武林中最为人知的,是一堡三庄一教。一堡指的是北方的擎天堡,这擎天堡主黑莫是一等一的狠角色,自崛起以来,就陆续灭了许多门派,且理由不明,令人忌惮,且现今武林中没几个人见过他的真面目。至于三庄,除了从前就享有盛名的御铁山庄、玄寒庄之外,就是我们要去拜访的冷剑山庄。

 “目前三庄中,以玄寒庄的地位最高,素有天下第一庄之称,历代庄主向来公义,也出过不少仕宦子弟,为官公正,最是受人推崇。御铁山庄则是因为其打造兵器的技术而历久不衰。冷剑山庄则是以其剑技崛起,之后又转做生意,再加上跟皇室有点情,可以说得上是有钱又有势,没多少人敢去得罪它。

 “一教,指的是赤焰教。此教行事亦正亦,因此江湖上又有人称其为“魔教”虽然说是这么说,不过因为此教中人武功向来高强,再加上他们的行事作风低调,所以还不至于引起江湖人士群起讨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他停下来喝了口茶,润润喉。

 “三哥,你再继续说呀!”老五心急地催促。

 “好好好!我说。”老三放下茶杯,整理了一下思绪,又开始说了起来。

 “这其它的什么堡、什么派的就先不说了,先说这冷剑山庄。这冷剑山庄的庄主司徒昊之前只是个无名剑客,但他以灭天剑法七十六式打败了许多用剑高手,之后又娶了御铁山庄的大小姐杨灵霜,然后创建了冷剑山庄,声名便一胜过一,如今在江湖上可也是一号人物。他们夫之间育有四子,长子司徒焰,长女司徒邀月,次女司徒怜星,以及么子司徒倚辰。司徒焰承袭乃父之风,外传他相貌英俊,霸气如山,且武功已青出于蓝,才识又高,是许多女人倾心的对象。司徒邀月则是才貌双全,琴棋诗歌书画样样皆通,是江南第一美女。司徒怜星则是出了名的“小魔星”恶整人的功夫可说是闻名江南。至于司徒倚辰,外界还没人见过他,不过听说他出生时天有异象,红光罩屋,许多人都传他是天人转世。目前司徒昊夫云游在外,山庄的大小事务全由司徒焰及司徒邀月兄妹发落;咱们小堂妹看上的,就是这位少庄主了。”连番说了这么多话,浪费了不少口水,老三连忙再喝茶补充。

 这些江湖传闻让那老五听得兴奋,坐在不远处的常忆莲也听得清清楚楚。

 “爹,他们说的故事有趣的,怎么你从来不跟我说那些?”

 “你这不是听到了吗?”老人的胡子动了动,似是在笑。

 “那,您再跟我说些嘛!”清澄的双眼恳求着。

 拗不过她的要求,老人以筷微指着五人中的老大,说道:“喏,那个方脸眉的大个儿是唐门五杰中的唐亦伯;那个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白脸丹凤眼,看来阴沉沉的是老二唐亦仲;留着小胡子说话的是唐亦叔;那个看起来病恹恹的是唐亦季;至于那个最年轻的,应该就是老五唐亦承。

 “这五个人被称为唐门五杰,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用毒功夫好,一方面也是因为各有其长。老大除了毒,一身硬功夫也颇了得。老二虽然阴沉,但心思缜密,行事周到,许多唐门内的大小事宜还要先问过他。老三…看他那张嘴,就知道他是个包打听。老四面带病容,那是因为他自小带病,也因为如此,他在医、毒两方面皆有所得。老五年轻气盛,不过听说他的使暗器的功夫得自他母亲真传,向无虚发,也是不错的。”

 “那,唐门是怎样的门派?”忆莲好奇地再追问。

 “唐门向来固守在四川一带,门人不多,最为人忌惮的是他们的毒药及用毒功夫和暗器。不过近来声名也有些衰落了,若能顺利与冷剑山庄搭上亲事,可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唐门与冷剑山庄联姻,有一部份也是为了重振家声吧?老者心中不无感叹。

 “真想向他们请教一番。”忆莲兴致

 “丫头,你想请教什么?”

 “毒药呀!爹,女儿习医,在解毒方面不是很熟悉,若是能向他们问些毒药的知识,一定会大有帮助。”

 “免了吧。要知道各门各派对他们的武功绝技都当作宝贝一般地保护着,你去向他们讨教,反会被视为不安好心。”敲了她一个爆栗,回手将桌上未吃完的馒头包子包起。

 “莲儿,再向小二买几个馒头带着,我们要赶路了。”

 “好。”

 父女俩说话的同时,唐门五杰中的老二唐亦仲也对这对父女起了疑心;适才唐亦叔在一旁高谈阔论时,他就暗地里不着痕迹地观察两人。

 女儿走路脚步虚浮,显然不会武功,然而父亲却是脚步沉稳,不显老态。适才听父女的一番言论,老者一出口,便将五人来历道出,若是知道自己并不稀奇,毕竟兄弟五人中,前四人都已在江湖中闯出了名号,但是五弟虽被称为唐门五杰之一,但那是门内人的称号,且他本人其实极少出门,在外头的名声并不响亮,能够一语道出他的身分来历,以及擅长的功夫…看来这老者不简单。

 想到这里,对两人更是留上了心。眼看老者起身要离开,当下在手中暗扣醉魂香,准备试试他的能耐。醉魂香对人的影响不大,只会使人有晕眩、头疼的功效,份量下得重,便会让人昏,醒来后头痛裂,好似醉酒。

 唐亦仲看准老者站立的位置,将醉魂香弹了出去。就在此时,忆莲刚好拿着干粮出来,走向爹亲,却“哎呀”一声,脚下一软,整个人往地面扑去。老者一看,急忙冲上扶起女儿,使她免去一场“毁容”之祸。这一离开,唐亦仲原本弹出的醉魂香也就落了个空。

 “莲儿,可有受伤?”老者关心地问。

 “没事,莲儿走路太不小心了。”忆莲尴尬地笑。

 “你呀,平常就这样迷糊糊的,现在连走个路都会跌倒,把你这迷糊的子改掉,爹才能安心。”

 “爹啊,别说了,快走吧!”忆莲不好意思地拉起父亲的手,连推带拉的离开。

 “嘿!知道不好意思了?”

 “是是是!可以走快点吗?”

 两人的声音渐远。唐亦仲心下仍是无法释怀…适才,只是凑巧,抑或是被看出来了?

 “老二,怎么啦?”唐亦伯见二弟心不在焉,出声呼唤。

 “呃,没事,只是在想一些杂事。”看着其他兄弟大快朵颐,他随口应着。

 那…应该是巧合吧,应该是…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做事冲动,居然对一个从未谋面的人使出醉魂香!嘿,幸好老头子耳聪目明,又懂得临机应变,否则不是让你试出来了?

 离开茶亭的老人心中暗笑着。

 适才唐亦仲的一举一动他全看在眼里,于是暗踢了一颗石子打在女儿膝盖,再连忙奔出,躲开了醉魂香。一连串的动作让人看来好似巧合,实是精心安排,饶是唐亦仲精明如斯,却也抓不出任何破绽。

 常忆莲看着父亲好似在暗笑,心生好奇。“爹,你在笑什么?”

 “啊?我有笑吗?”

 “有。”

 “你看错了。”女儿单纯,做父亲的最是清楚,当下摆出正经模样,推得一干二净。开玩笑!要是让莲儿知道是他让她跌跤,她不念他一顿才怪。

 “喔…啊!对了,刚才我有闻到醉魂香的味道,爹,你有闻到吗?”想起离开茶亭时一股极微的香味飘入鼻间,虽然香气极淡,但她仍辨出是醉魂香。

 “莲儿,你可能是受了风寒了,所以眼睛昏花,鼻子也不灵了,刚刚哪有什么味道,闻错了吧?”老人脸色不改。

 忆莲替自己诊了诊脉。“没有呀!爹,我没受风寒。”忆莲满脸正经地回答。

 “没有?那就可能是你产生错觉了吧。对了,你不是想去杭州吗?我们先去杭州,再去找阿黑好了,好不好?”老者连忙带开话题。

 话题一转,忆莲马上就忘了之前提过的醉魂香。“好!爹,你要带我去看西湖喔!”

 “没问题。”

 一老一少就这样边走边聊,往杭州出发。

 时值南宋中期,理宗当政。过去皇族宗室南迁,以避战祸,杭州因其地利,交通商业发达,其首城临安府便成为南宋都城,繁华冠绝一时,陶瓷、纺织、印刷、造纸,应有尽有。尽管北有金人,南有大理,西有西夏、吐蕃等部,但这并不影响发展,临安依旧繁华,只要战事不要牵连到首都,什么都好。

 忆莲与父亲赶了几个月的路,终于踏进了临安府。一进临安,就被周围热闹的气氛吸引了目光,只见小贩叫卖声此起彼落,姑娘们穿着鲜丽的衣裳,挑选着胭脂水粉;也有儒生捧著书册擦身而过;酒楼里更是高朋满座,小二忙碌地穿梭其间。

 自小便与父亲居住在成都一带,近年来虽然四处奔走,却从未到过大城市,常是在乡间或山林间走动,或是采药,或是医病,虽然到过大理,也去过西夏,却从未拜访过其都城,踏入临安府,给忆莲带来极大的感受。从未想过一个城市竟能繁华至此,让她目瞪口呆。

 “莲儿,莲儿!”老人唤了几声,见她仍四处打量,无法回神,于是一个爆栗敲在她额头上。忆莲吃痛,赶忙回头望着爹亲。

 “回神了吗?”

 此刻两人正坐在客栈一角,等着小二张罗吃食茶水。

 “爹,这里好热闹呀!”

 老人轻哼一声。“大惊小怪。临安是首都,繁华是应该的,倘若你来看到的是一个破败的首都,那么这个国家大概也没救了。”

 “我觉得这里生气蓬,跟我们住在山上时的清静完全两样,很是新奇。”忆莲在心中思量着二者的不同。

 住在山上的时候,伴着她的是山岚鸟语,一片清静适意;在临安,却是人声鼎沸,每个人的脚步好似都快了一倍不止。

 “唉!这种繁华又能持续多久?你看这里如此热闹,焉知他朝这里不会成为荒土一片…”长发掩住了老人的大半脸孔,但依稀可以见到老人望着眼前景物,仿佛见到的是空无一物的空地。

 “就是因为这样,才更要把握这短暂光,多看、多听、多学,死时无憾,便是乐事一件了。对我来说,山上是一个美景,这里又是一个美景,就算将来这些地方都不在了,我还是会记得此时感受到的震撼。”忆莲笑着。

 老者一笑,不回话,只是在心中暗想着:女儿能有这般想法,将来的人生会走得开心许多,绝不会像那些无法放下仇恨、封闭自己的人,对眼前美景毫无所感…唉!阿黑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已有四年未见到他了,只是从一些书信及小道消息得知近况,不知他的心结是否已经解开了…想起这个弟子,心情又沉重起来。

 忆莲见父亲不语,似是想着事情,不敢打扰,便为爹亲及自己倒了茶水,然后一双美目便骨碌骨碌地转着,好奇地往左右邻座看去。忽然,一个装扮华丽、满身气的富家少爷走了过来,满脸笑意地打量着忆莲,问道:“敢问小娘子可是初入京城?”

 忆莲看了那人的笑脸,一阵皮疙瘩立时竖了起来。不过她还是很礼貌地回答:“我是头一次跟我爹来的。”

 “哎呀!难怪我从未见过小娘子你。来到京城,可曾逛过附近的名胜古迹?”说着,右手还故意搭上忆莲放在桌上的小手。

 忆莲很快地回手,没让那富少碰到。

 “还没。”这个人真是古怪,说话就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

 “若小娘子不介意,在下愿意带小娘子去见识见识这临安城的热闹之处。”

 “不用了,我还得陪我爹呢。”忆莲从未被男子这般搭讪,再加上心思单纯,一时间想不透这男子意何为,但心里头就是一阵古怪,觉得与此人再多说下去有害无益。

 老者在一旁看着两人对话,知道这名男子不安好心。

 “多谢公子好意,不过我女儿还有小老儿我尚有事在身,不好打扰,就此告辞。”说着,顾不得已点的菜,拉起女儿,背起布包便要离开。

 “且慢。小娘子与老丈初到此地,想必尚未寻好落脚之处,在下愿提供住宿之地,还望二位赏光。”坐在两旁的食客早已识相地躲开,远点的客人,则在不断私语。

 “这个王公子,肯定又看上了这位姑娘,想把人家抢回去了。”

 “哼!人家家里有钱,每次抢了闺女,都是给钱了事。听说一年前有个姑娘不堪受辱,投水自尽,家属告到衙门去,还不是被王家的人用钱买通了,最后无罪开释。”

 “唉,只是可怜了这女孩,长得这么标致,却被这个王八蛋看上了。”众人你来我往的窃语着,竟是无人敢出面制止。看着守在一旁的王家护卫,没有一个人敢仗义执言,深怕逞一时口舌之能,会落得伤重不治;要不,或被王家买通衙门,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那可就真是无法翻身了。

 老者耳力极佳,话语虽远,却是听得一清二楚。当下便看着这个人们口中的“王八蛋”打算如何强民女。

 “姑娘,小生名叫王得财,在此地也还算有点声名,我家中尚有空房,若小娘子不介意,可到府上一住。”

 “不用了,我跟我爹会自己找家客栈住下,不劳公子您费心。”

 “哎,寻常客栈哪比得上我们王家的客房,只要小娘子你在我家客房住过一晚,保证是乐不思蜀,不会再想去住那种寒酸的地方。”王得财越说越得意,竟伸出手往忆莲脸上摸去。

 忆莲皱起柳眉,往父亲身旁一靠,面不悦。“爹呀,为什么他老是动手动脚的?”忆莲问着爹亲,可那音量又恰好让一旁的人全听得一清二楚。

 老者知道女儿实是无意,不过她这一问,倒是让那“王八蛋”顿时脸上无光。一时兴起,便也大声回答道:“莲儿呀,还记得以前爹跟你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叫作无之徒吗?”

 “记得呀!爹您叫我要避开那种人,可是我从没碰过,也不知道那种人是什么样子。”

 “哪种人可不是说见就见,要碰上还得靠运气。如今你运气不错,眼前就有一个。哪,看好,你面前这个姓王字八的公子便是了。”老者将下巴往那王得财抬了一抬,口出讽刺。

 “王八?爹,你怎么知道他的字是八?他刚才只报了他的名而已。”

 老者一听,身子差点摔倒。天啊!他怎么会养出这么一个连讽刺都听不懂的女儿呢?

 “莲儿呀,这种事你就别太斤斤计较了,反正以后遇到这类人时,一律姓王字八便是了。”

 “喔,这些人都是同名同姓的呀,那脸也都是一样的吗?”忆莲傻傻地问道。

 话题扯远了吧?一旁观看的客人及忆莲的父亲全不自地叹气。

 搞了半天,她还没搞清楚状况嘛!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看一眼立在一旁的王得财,他的脸色可采了。忽白忽红忽青,不知情的人见到,可能会以为这位王少爷去学了变脸的绝技回来呢。

 “先不谈这些。莲儿,你觉得这个王少爷面貌如何?”老者开口问道。

 莲儿一双美目上下打量了王得财一番。“鼻子塌扁,眉毛稀疏,目光如豆,再配上一张方形脸…爹,我不会看。”

 “丫头,你看得很好了!”你已经把他看得无地自容,快要恼羞成怒了。

 “咦?爹,你不是要我看他的面相吗?”忆莲奇道。

 “啊?”敢情这丫头又会错意了?“啊…对对对!我是要你看他的面相没错。莲儿,记住,以后见到这种面相,必是败家子一个,家中纵有千万家产,也会让他在一夕之间败光,知道吗?”老者煞有其事地胡乱说道。

 “莲儿知道了。”忆莲诚惶诚恐地受教。

 “另外,这种人通常没有容人的风度,无法接受他人的批评,而且命中带衰,若是碰上了,离得愈远愈好。”

 “是。”

 父女两人在一旁一搭一唱,王得财这边已是恼怒至极,原本装出的君子风度然无存,一声喝令,后头的护卫便走上前来。

 “把这个臭丫头带回去!另外,让这个脏老头尝点苦头,教他们知道我王某人的厉害!”

 听到主子的命令,护卫们便要动手抓人,两旁的客人怕遭到池鱼之殃,连忙离开,饭馆的小二也躲到一边,掌柜的则是哭丧着脸抓着算盘,开始算着可能的损失。

 一名家丁上前,拉住忆莲的手腕,将她扯到一边。忆莲也不挣扎,乖乖地随着那名家丁走到王得财身边。她不挣扎的举动倒使得那些抓过无数姑娘的跟班感到吃惊;而王得财则是心中暗喜,以为自己风潇洒,使得忆莲芳心暗许,所以默许这样的行为。

 忆莲看了看左方的王得财,打了个呵欠,心里想着的却是晚上要到哪里落脚。再看看爹亲,虽然被四、五个壮汉围着,但她可一点都不担心。

 “爹,打快一点,然后去找家客栈住。”忆莲扁了扁嘴,无聊地说着。

 “好,乖丫头。对了,你还记得以前我和阿黑告诉你,遇到登徒子时,要怎么办吗?”

 “记得。”

 “记得就照做。”

 父女俩不过才说了四句话,也不知老人是怎么行动的,不过一晃眼工夫,一阵哀嚎声接连响起,适才还围住老人的那群恶仆已全倒在地上,个个不是被折了手就是断了腿;剩下的奴才,见情况不妙,连忙逃出酒馆,也顾不得主子的安危了,毕竟,自己的小命最重要。

 王得财见情况不妙,也打算逃跑,临走时还薰心地拉着忆莲,打算带她一起走。然而他却没料到,在忆莲听到父亲说:“记得就照做”时,便迅捷地从间掏出数枚亮晃晃的银针,玉手一翻,银针便朝那王得财招呼过去。

 王得财顿时如待宰猪只,哀嚎不断,蹲下身子,在地上打滚,双手还护着部,显是痛极!

 老者看了奇怪,便问道:“莲儿,我当初只是叫你遇到登徒子时运起内力灌入银针,再以银针刺向其,让他尝尝苦头便好,怎么,这个王公子好像…”尝的苦头不太一样?应该只是手脚无法动弹而已呀!

 “喔!这是阿黑教我的,他说遇到这种人时,光用银针刺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要刺他的下裆,这样他以后就不会再害人了。”忆莲天真说道。

 老者一惊,眼光跟着瞄到王得财的下,不面带哀怜——不过因为长发遮脸,所以外人也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你下手比爹还狠呀!爹打的那些人,他们的伤势只要疗养十多天便可,这位王公子…这辈子都无法“抬头”了。”

 “咦?真的?”无法抬头?可是我看他的头还在呀,亿莲暗想。

 看女儿一副一知半解的模样,就知道她又搞不清楚“无法抬头”是啥意思。老者轻叹,跟着大手一挥,将王得财身上的银针全数收回,然而王得财仍是痛苦难当。

 “喂!王公子,今天给你一个教训,少做些缺德事。从今以后,你…也别想要传宗接代了。若是尚无子嗣,但想要孩子的话,去领养一个吧。”

 闻言,王得财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忍着疼痛,摸了摸裆,居然毫无反应,跟着脸色一白,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爹,他昏过去了。”

 “我知道。”

 “他为什么会昏过去?”

 “因为他发现他这辈子都“不举”了。”老者没好气地答道。

 “怎么会?”我只是用银针刺了他一下而已呀。忆莲眨了眨眼,看着爹爹,十分困惑。

 “若只是普通的扎针,那就只是“暂时不举”而已。可是你的针上带着内力,又是纯之力,在你扎进的同时,内力便留存在他体内。倘若你的内力弱也就罢了,偏生你爹我把你训练得太好,你虽然不懂武功,内力倒是一等一的强,除非另有高手化解他体内的内力,否则我看那个败家子起码三、四十年都没法“办事”了。”老者好心地回答女儿的疑问。

 “喔…明白了。”忆莲点了点头。

 “知道就好,以后别再用这招了。”说完,头一转。“掌柜的,算帐!”

 “是,总共十三两银。”掌柜的拿着算盘蹬蹬蹬地跑上楼来,小心翼翼地说着。

 “十三两?我们才叫了两盘菜。”坑人也不是这样坑法!

 “呃…这是包含桌椅碗盘的钱。”掌柜看了看满地的狼藉,苦笑。

 老者看了看周围,随即说道:“莲儿,你去搜搜那个王八身上有没有钱包。”掌柜闻言,一双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

 忆莲乖乖地在昏的王得财身上,这边探探,那边摸摸,找出了一个鼓鼓的钱包,交给父亲。

 “喏!十五两,不用找了。”老者从钱包里掏出十五两交给掌柜,然后在掌柜的注视下将剩余的钱进衣袋里。

 “莲儿,我们走了,托这位王公子的福,我们今晚可以住得好一点了。”

 “是。”

 父女俩开开心心地走出饭馆,而聚在饭馆外头的人,见两人离开,连忙好奇地拥入;只见掌柜呆呆地站在楼上,手里捧着银子,而素来威风不可一世的王大少却缩得好似一团球,昏躺在地上,当场便头接耳讨论起来,最后在掌柜的转述之下,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结果,直到王家的人将受伤的家丁及王得财抬回府后,叫好之声仍持续不绝。

 自此之后,这家饭馆的掌柜便将整个经过告诉一位说书人,请那位说书人长驻于此,叙述这段“父女笑惩王恶少”的经过,竟也招来许多客源,蔚为奇谈。

 “爹,你看,那艘画舫好漂亮喔!不知道是谁家的?”忆莲坐在扁舟上,兴奋地指着湖中一艘装饰华美的画舫。雕琢工,丝缦翻飞,随风飘散出一股醉人的粉香,更带着女人的莺莺笑语,令人不猜想上头的风光是如何绮丽。

 父女俩这天租了一艘小船,漫游西湖景,一出来没多久便看到了这艘画舫。

 老者仍旧是蓬发遮面,随意地半躺在船上,手上还拿着一壶酒、一只酒杯,自饮自酌。在后头撑篙的船家,倒是好心回答了忆莲的问题。

 “姑娘,那是牡丹阁的花魁——沈青的船。”

 “牡丹阁?花魁?那是什么?”一连抛出三个问题,惹得船家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叫他在这个清秀可人的小姑娘面前提这个?就算要提,也不知该从何提起…正当船家尴尬的时候,老者忽然出声:

 “牡丹阁便是勾栏院,也就是院。花魁呢,便是那家院中最受人、最美的女。不过,我记得以往每年每家院都会合作选出一个花中之王,可谓是花魁中的花魁…船家,那沈青便是今年的花王了吗?”

 “老丈您说对了。早在一个月前,花中之王便已选出,这沈青已连夺三年花王的头衔,是临安城内最知名的花魁。这艘画舫,便是今年的礼物,听说是六王爷所赠。这六王爷是当今皇上的弟弟,素有蝴蝶公子之称,听说与这沈青甚是要好,今天他便是与青姑娘一同搭乘画舫游湖。”船家亲切地回答。

 忆莲看了看那艘华美的船,除了外头有人护卫之外,里头的情景全被放下的竹帘与帐幔遮掩,见不到里头有哪些人。

 “船家,你怎么知道六王爷在里头呢?”忆莲歪着头,不解地问。

 “呵呵,姑娘来的时候没见到路上有许多官兵吗?那是六王爷的护卫;再看看那画舫上前头的士兵,穿的是不是红色绣虎的衣服?”忆莲连忙细看,果然如船家所言,画舫上的护卫穿的是一身绛红,前则绣着栩栩如生的一只白额吊晴的大虎。

 “那是六王爷府上贴身护卫的服装,临安府一带的人都知道。”

 说着说着,两艘船的距离更加近了,可以清楚地听见画舫上传来的丝竹之音。一阵强风吹来,将帐幔掀起,忆莲睁大了眼,想要看清里头的人的样子。

 “司徒,你看,外头有个可爱的小姑娘呢!”

 出声的正是有名的蝴蝶公子——六王爷赵珞。他左手搂着沈青,右手拿着银酒杯,坐在画舫里指着外头的忆莲。一双细长的勾魂眼、略带不羁的笑脸——扣除他背后的权势,单就他本身的条件而言,确实有魅惑女人的本钱。

 而他口中的司徒,便是冷剑山庄的司徒焰。冷剑山庄与六王爷有情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只是令人惊讶的是,这两人一个是正经到了极点,一个是采遍京中名花,个性可说是相差极远,竟能成为好友!不少人都为这件事感到不解。

 司徒焰听到六王爷的话,下意识地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随即看到一个身穿绿衣的姑娘,伸长了脖子,不住地往这个方向看来。因为太过热中,使得她所搭乘的小舟往一侧偏去,几乎快翻了,惹得船家一副紧张模样。坐在少女后头的老者毫不客气地在她头上敲了一下,她马上回过头去,看那样子,应该是在抱怨吧?

 “很活泼的女孩子。跟怜星很像。”司徒焰微笑着。

 “怜星?你在开玩笑吧?!”一提起这个名字,赵珞的眼睛顿时张得大大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那个小魔星?拿这位姑娘跟她比,那真是侮辱了那位姑娘。怜星那不叫活泼,叫恐怖!”提起司徒怜星,赵珞的语气开始不客气起来。

 “上次我去牡丹阁找青,居然遇到她女扮男装,在那边跟姑娘们喝酒!连青也被她霸住,害我那天只能坐在一边干瞪眼,之后还替她付了酒钱,另外打赏一百两银子。这还算小事!再上一次,她居然把我辛苦找来要送给太后当生辰礼物的白玉屏风给打碎了!你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才找到那么好的白玉,花了多久的时间才请工匠刻好的吗?还有…”赵珞一想起这个江南小魔星,就恨得牙的,开始将一件件旧事翻出来。

 沈青及司徒焰一看到他口水直,不住地说着司徒怜星的丰功伟业,就知道一时半刻间是别想跟他说上半句话了。

 只见青聪明地从赵珞怀中退了出来,想笑又不敢笑地望着这位被司徒怜星整惨的六王爷,一边自顾自地倒了杯茶。

 “司徒公子,请用。”

 “谢谢。”司徒焰接过茶后,看着好友依然口?i横飞地数落自己妹妹的种种不是。心想:赵珞到底还知不知道他司徒焰是司徒怜星的亲哥哥呀?看他骂得那么起劲,肯定是忘了…

 “嗯?”司徒焰猛地放下茶杯,看着远方有数艘小船以极快的速度向画舫划来,待得近了,船舱中飞跃出数名黑衣人,登上画舫,提剑便杀。一瞬间,前头的几名护卫便被杀伤了数个,跟着又有人从船侧跃入,银光一闪,暗器往赵珞身上打去。

 原本骂司徒怜星骂得正忘我的赵珞立时停下叫骂,头也没回,间折扇,锵锵锵锵数声将暗器全挡了下来;一手拉过沈青,将她安置在角落。“青,好好躲在这里,千万别出来!”

 “好的。”与六王爷相识多年,也碰上过多次行刺的场面,沈青很明白此时唯一能做的,便是保护好自己。

 赵珞安置好她后,随即奔回司徒焰身边,助他打退刺客。虽然贵为六王爷,但是尊荣的身分也为他引来不少杀机,因此他也练得一身的好功夫,便是为了自保。顾不得其他仓皇逃命惊叫的侍女及仆人,打退这票刺客才是首务。

 “爹,他们打起来了!”

 “我看到了。”

 适才老者在教训忆莲时,便发现有数艘小舟聚集过来,船上的杀意浓烈。果不其然,没多久,里头的杀手便出现了,目标正是那位六王爷。

 “客人,我们先离开吧!”船夫惶惶然地看着画舫上的打斗,哗啦一声,一个黑衣刺客掉进湖里,血红在湖面泛开,吓得船夫连忙一个撑篙,将船撑离。

 “慢着!”老者沉声一喝,吓得船家停下动作,忆莲也不明就里的看着父亲。

 “爹,怎么了?”

 老者不语,只是眯着眼注视着一艘小船的船舱。适才从这船舱中已经跃出了三、四位杀手,船舱内理应无人,但是,不知为何,他就是感觉到里面还有人在。没有杀意,没有声息,是一位绝顶杀手。画舫上的杀手虽多,然而在看过众人的武功之后,他认为画舫中的人应可无事,最多只是受伤。然而若是遇上了躲在舱中的杀手,胜算便极为渺小,更别提是负伤应战了,几乎可说是必死无疑。

 牺牲众多伙伴,以换取绝对的成功吗?这样的做法倒很像某人呀。

 一眯眼,将手上的酒壶往那船舱掷去,去势甚疾,却是丝毫不闻破空之声。轰的一声,船舱竟被击出一个大,声响之大,震住许多人,就连画舫上的刺客群也不例外。

 随着一阵烟雾散去,一条黑色影子迅速奔出,踏着水面上的木块叶片,凌空渡湖!剑光如流星奔月,直指老者而来。

 太年轻了,不是他,是他的后人吗?

 老者一见身影,便知道眼前这人不是他所猜想的人。看到利剑来,他身形不动,扣住酒杯,暗运内力,将其扔出,恰好击在那人剑尖上,使得他的剑偏了开去。黑衣人收势不及,仍是往老者冲去,左手马上掏出一把短匕,身子一扭,将匕首往老者心口送去。

 “爹!”忆莲不惊叫出声。

 老者微微一笑,迅速以右手格开匕首,左掌击出,结实地打在黑衣人口“蓬”的一声,黑衣人强忍住疼痛,咬紧牙关,又刺出一剑,但这一剑却不是刺往老者,而是在一旁的忆莲!这一剑去势甚疾,没学过武的忆莲哪躲得开,只是反地往后退。

 正当忆莲呆坐时,老者比剑更快,右手伸指在黑衣人的剑腹一弹,硬生生将剑从中弹断,左手则拎起女儿衣领,喊了声“去!”将女儿抛向画舫。

 少了忆莲,黑衣人无法令老者分心,衡量彼此的武功之后,认为取胜机率不大,便将左手的匕首当成暗器抛了出去,待得老者避开的那一刹那,向后一纵,踏着浮木往岸上逃去。老者见状,顾不得女儿还在画舫上,紧追黑衣人身后而去。

 “呀!”

 正在斗的司徒焰听到有女孩子的尖叫声由远而近传来,很自然地往声音来处看去,却看到一个女孩自天而降,竟是往自己这方向飞来,当场也没多想,便张手一抱,接住了忆莲。

 被父亲这么一抛,忆莲原本以为自己肯定会被砸在这艘画舫的般板上,谁知道身子撞上的不是坚硬的木头,而是撞进了一堵不知道是什么、有些温热的东西上。

 “奇怪…”张眼一看,发现自己被一个男人抱住,然而身侧又传来兵器相击的声音,她回头一看,发现原来是这个男子接住了她,左手小心地护着她,右手则持剑与刺客周旋。

 “姑娘,你没事吧?”

 “啊…我很好。”声音不错,低沉稳重。嗯…长相呢?

 想到就做,她抬起头,看着司徒焰。方正的脸庞、浓眉星目、俊的鼻子,搭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好看的样貌。此时他正抿紧了薄,专心对付眼前的黑衣刺客。

 “喂,你长得还算不错嘛。”

 听到这句话,司徒焰仍是专注地对付眼前的敌人,反倒是刺客竟分了心。这一分心,司徒焰抓准时机,一剑毙命。

 “谢谢姑娘的赞美,不过目前并不适合话家常,只好先请姑娘躲在这里。”摆了刺客,司徒焰连忙将怀中的忆莲到角落。没等到她回答,司徒焰已经回身去对付其他人了。

 “嗯…看大家都很忙的样子,我别给他们添麻烦好了。”忆莲嘟起小嘴蹲在这个无人注意的角落,无聊地看着眼前一票人打打杀杀,就好像是在看戏一样。

 “小妹子,你是谁呀?”

 听到身后传来女人的声音,忆莲吓了一跳!回过头去,只见一个妩媚的盛装女子,也同她一般缩在角落,刚好就在她身后,只因被阴影挡住了身影,所以之前没注意到。

 “姐姐,你躲在这里多久了?我之前没看到你。”

 “呵呵!那群刺客刚上来,我就被六王爷到这里来了。对了,妹子,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我叫常忆莲。”

 “常忆莲?有趣的名字。我是沈青。”

 忆莲闻言,想了一下,沈青…刚刚好像有听过这个名字…

 “啊!你是牡丹阁的花魁。”她想起船家的话,便口而出。

 “对,想不到一个小姑娘也知道我呀!”

 忆莲眨了眨眼道:“原本不知道,是船家叔叔告诉我的。”

 “小妹子,你怎么会跑到画舫上来?”看了忆莲的服,突然想起之前小舟上的绿衣女子,两相对照,才发现亿莲便是那女子,那…她是怎么上来的呢?真是好奇。

 “我爹把我扔上来的。”忆莲把经过说了一遍,最后才说:“大概因为我会碍手碍脚,所以爹就把我往这里扔过来了。”

 “原来如此…”

 “青姐姐。”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忆莲将她当成了朋友。

 “什么事?”

 “他们还要打到什么时候呀?”指了指外面混战的人群,忆莲好奇问道。

 青叹了口气。“这次的刺客满多的,武功也不错,我们可能还得躲在这里好一会儿呢。”

 唉,每次一有刺客,都得重复这些举动。外头的男人杀得很过瘾,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躲在一旁没事可做的她可是无聊到了极点。这次恰好有忆莲可以陪她说话解闷,否则她可能又得开始玩手绢了。

 两个女人看着外头杀来杀去,慢慢地,黑衣人愈来愈少,眼看着状况开始稳定了,她们也比较安下心,沈青更放胆地步出躲藏处,小心翼翼地往不起眼的地方走去。

 “呃…青姐姐…”忆莲出声呼唤,小心地用着措词:“现在出去…不太好吧?”

 “我想应该没关系了,只要小心一点,应该可以走动了。”沈青看了看前头的情况,这么说着。的确,现在只剩下三、四个刺客,看情景,再过一会儿就可以解决了。

 于是忆莲也跟着走出角落,一瞥眼,发现青身后的屏风竟有个人影,连忙大喊:“青姐姐,小心后面!”

 那屏风后躲的刺客原本是打算以偷袭的方式解决六王爷,才会一直隐身在此处,却被忆莲发现,心知无法偷袭,当机立断,提起大刀,从屏风后转了出来,一刀举起,往青劈去。

 青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但退得不够远,眼看刀子就在眼前避不开了!

 忆莲急忙向前,伸手一拉,青就这样被她拉得往后退,跌坐在地上,堪堪躲开了这夺命一刀。忆莲左手从口掏出银针,向那刺客出,那人怒吼一声,显然中了针,跟着手脚不受控制,竟缓缓倒下;但他在最后将全身力气凝聚为一击,打出一记银镖,击中忆莲口,随后便不支倒地。

 “小妹子!小妹子!”看到忆莲中了暗器,青花容失地奔上前去。虽然并非刀剑之伤,然而这些刺客身上的武器怎可能不喂毒?既是杀手,抹在暗器上的当然是最险恶、见血封喉的毒药。

 听到青又惊又惧的声音,原本在对付刺客的赵珞及司徒焰迅速解决了战的对手,剩下的人便由侍卫处置,匆匆忙忙来到沈青身后。

 “怎么了?青!”赵珞着急地问着。

 “小妹子她…她被刺客的暗器击中了!”沈青急得眼眶里满是泪水。她在心里怨着自己适才怎么不再多躲会儿,这会儿就不会连累他人了。尤其忆莲还是为了救她才受伤,想到忆莲当时的举动,青心中满是感动。

 “我…我没事…”忆莲忍着口的疼痛,开口轻语。

 司徒焰在一旁,二话不说掏出了一罐瓷瓶,从里头倒出了几颗丹药,跟着蹲在忆莲身旁。“吃下去!”他脸色凝重的看着她。

 “不用了,我…”忆莲话还没说完,司徒焰便趁着她开口的时候将丹药进她嘴里,再把她下巴合起,硬是让她了下去。

 赵珞则是立即命令躲在后头瑟瑟发抖的船家尽速把船靠岸。好不容易将刺客全部解决的王府侍卫,只要是没受伤的,全被叫去帮忙划船。

 “不…不用紧张,我…”忆莲看着大伙儿忙成一团,不自觉地紧捉住司徒焰的衣袖。她很想说话,告诉他们不用那么紧张,可是那暗器上的毒的确猛烈,一阵晕眩感涌上,眼睛一花,便昏过去了。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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