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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五月的风温暖和煦,吹在脸上像情人的手温柔的触抚,男人的怀抱也很温暖,而他却是别人的丈夫。

 “恨过我吗?”他轻柔地问。

 “恨你干吗?”她温婉一笑“还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在。我既不想当你的老婆,也不想当你的情人,又何必恨你?”

 他沉默良久,轻轻一叹。

 她偏头睨他“伤了你大男人的自尊了?”

 “不是。”他缓缓摇头“我对你——有责任!”

 “责任?”她重复,语调略高,带着一丝诧异和好笑。

 他眉心,自嘲一笑“从我口中说这两个字,俗了啊。”

 “呵呵!”她压抑心底的,浅笑道:“的确俗。”

 一时静默充斥着小小的斗室,他鼻端充斥着她的发香,她耳畔感受着他的呼吸。他的头稍稍偏离,呼吸远离了,突然又凑近,这次直奔她小小的略显苍白的。她本能地侧过头去,轻柔热的吻落在发丝上。

 他没有进一步动作,缓慢地在发上摩挲,沉声道:“还是不让我吻你?”

 “我…”她的声音有些喑哑“还没有找到一个令我心甘情愿的人。”

 “唉!”他长长叹息,一个翻身搂住她,右侧手臂和大腿在她身上,她身子一僵,却没有推开,因为知道他不会对她怎么样。他的怀抱、他的气息依然令她觉得熟悉、舒适、温暖、安全,就像五月的风。

 “反感吗?”他突然问。

 “什么?”

 “我这样抱着你反感吗?”

 她轻轻摇头,他搂紧了一些,搭在她身上的手隔着衣服触到她,缓缓向下滑到衣服边缘。她左手一紧,准确地抓住他的手,急促地道:“大哥,我想——我对你毕竟还是亲情多一些。”

 他顿住,片刻,放松了收紧的手臂,反手握住她有些冰冷的手,五指进五指,带着点无奈和宠爱“小姑娘,我不敢吃的小姑娘。”

 她轻笑道:“你说我啊。”

 他有些懊恼“不然还有谁?”

 她皱皱鼻子“就是不让你吃。”

 “那我就在外面吃。”他横在她颈下的手动了动,隔着衣服缓缓地触摸她的肩头。

 她另一只手抓住他作怪的手“不许。”

 “外面吃也不许?”

 “不许!”

 他做势要继续,她死死地抓着。“呵呵,”他笑出声来“小手像小螃蟹爪子似的,扣得真紧。算了,不吃了。”

 她在他手背上狠狠地捏了一下,知道他只是逗着她玩,如果他想用强,两年前就用了,以她微薄的力气根本无法阻止。她甚至在想,如果他真的用强,她可能不会阻止。女人,有时比男人更不住惑,尤其是一个年至二十五岁、有了女的自觉、懂得寂寞并渴望爱情的女人。

 “嘀嘀”两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她起身,掏手机,看短信,放回去,重新躺回他的臂弯。他一直看着她,直到将她重新搂入怀抱。

 “怎么不回短信?”他还是忍不住问了。

 “不重要。”她在他臂上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86130的系统短信,的确不重要。

 他沉默,呼吸有些凝重,突然问:“有别的男人这样抱过你吗?”

 她在心中叹息,诚实地说:“没有,除了——”

 他接口“你老爸!”

 她淡淡一笑“足你大男人的自尊了?”

 “不是。”

 她再笑,不是?不是他为什么要问?如果不是曾经伤害了他大男人的自尊,他又怎会说出那样残酷无情的话?如果不是足了他大男人的自尊,他又怎会心心念念,不想冒险拥有也不舍得放手?难道真如他自己所说的责任?责任!他有吗?真有,又怎会借着请教问题的理由将她带到这里,又怎会在哄她午睡的轻言细语中爬到她的身边,又怎会在搂着她的同时完全不去想他是个有妇之夫?唉!她也好不到哪儿去,否则早该推开他,给他一巴掌,夺门而出。但至少,她敢于承认自己是个懂得寂寞并渴望爱情的女人。而他,甚至不愿承认自尊的受伤和膨。这种男人,每个人都会说一句“不怎么样”要命的是她还是愿意躺在他怀里,还是在听到他叹息和宠爱的声音时有种窝心的感觉,还是喜欢与他十指叉,掌心贴着掌心的热度…

 唉!好无力。

 “为什么叹气?”

 她的手在他掌中蜷缩“我以前从不相信,你是个坏男人。”

 “男人吗,总有很多面貌,这一面,其实是我不想让你看到的。”但毕竟看到了。

 “我看到不要紧,我只是…”她噎了下“一个不单纯的朋友。但男人吗,逢场作戏归逢场作戏,到任何时候都该把家和儿放在心上。”

 他松开她的手“我知道。可惜,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单纯的逢场作戏?”

 “聪明的男人就该做到。”

 他定定地看着她,翻个身,出手臂,闭上眼“睡吧,下午还要工作。”这个女孩,总是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泼他一盆冷水,让他清醒,也让她自己清醒。清醒之余还有一番不甘和不舍,于是便又将自己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面对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背对她,压抑不了回头去看的好奇和吸引。本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当再次见到她才知道,什么叫做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什么叫做遗憾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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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江平一个人走在图书馆后面的林夹道上,数着脚下的方砖,却无法数清昔日的脚印。从房间出来时,他似乎还在睡,呼吸沉重而规律,但她知道他是醒着的,这一次,他甚至没有勇气翻过身来面对她,跟她说一声“再见”他们都清楚,这一次的再见,将是彻底的告别,从今以后,她不会再踏进那个房间,靠近那张,躺进那个怀抱,也不会允许他对她有任何超出普通朋友界限的举动。跟一个单身男人共处一夜是一回事,跟一个有妇之夫共处一室却是另外一回事。她可以不问他吃过多少女人,不问他的子是什么样的人,不问他究竟对她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却不能让自己成为第三者,一个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的尴尬角色,是她为之不并为之不甘的角色。她甚至想,哪怕她尝试过爱情的滋味,他婚姻不幸福,她都不介意跟他保持一段你情我愿、好聚好散的关系,但现在,不行,因为对不起自己。

 她承认她很自私、很吝啬,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尤其对爱情,绝对奉行“先得到后付出,得到多少付出多少”的原则,因为她明白,一旦付出要收回就来不及了。看过了太多不幸福的婚姻和不公平的爱情,她坚信只有守住自己的心,才能不受伤。在爱情和婚姻面前,女人永远是弱者,永远是伤得最深的一个,爱得越深,恨得越烈,伤得越重,所以平淡和冷漠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武器。倘若不是这份平淡和冷漠,可能他也不会闪电结婚;倘若没有这份平淡和冷漠,可能他也不会对她拿不起也放不下吧。世间事,多是矛盾的,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该放就放,在离开房间关门的一刻,她对着他的背影说过:再见!

 闻昊倚在窗口,看到那浅蓝色的脊背得笔直走出他的视线。再见!他听到了,她跟他说再见,他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根本就不该再见,也不该开始,从第一次把她带到这个房间开始就是个错误,都是离别惹得祸,让人特别容易冲动。她本该是天真无、无忧无虑、对他全心全意信赖和依靠的小妹妹,但这一切都让他弄砸了,他的一时情不自打破了和谐,却无力去建立新的平衡,让两人一起危险地左右摇摆,不想撞得粉身碎骨就要撤离,她选择了撤离,而他选择了抓住另一条绳索。他做得绝,因为他不想给自己机会回头,人类自私和自我保护的本能令他毫不犹豫地趋向确定而放弃了不确定。他的子美丽、温柔、体贴,会撒娇,有稳定的工作,对爱同样潇洒,欣赏他,可以马上跟他结婚,也可以随时跟他离婚;但她呢?远隔异地,三年的等待,三年后的选择,他不是个有耐心的男人,更不是个痴情忠诚的男人,他等不起,最重要的是,他没有一个值得等待的理由。她或许有一点喜欢他,但那也只是界于亲人与朋友之间的喜欢,她的最大限度是允许他的拥抱。看不到希望的付出,他不会做,他没那么伟大,也没那份光,有时他不得不承认,年龄让人变得懒惰且懦弱。对她,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该放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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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我爱他吗?”陶江平对着电脑屏幕喃喃地问。

 秦沐看着她,困惑地摇头“我只能说,你在乎他。爱一个人是该因他喜因他悲,为他欢笑为他流泪,想要占有他的分分秒秒,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时刻刻。而你,居然带点嬉笑怒骂地讲述你们之间的事情,好像鲁迅笔下的文字,把你们的过去和你们的未来都分析得清清楚楚,头头是道。爱太理性就不叫爱情了。”

 她也困惑了,惘地盯着窗外“你说我不爱他吗?”

 “在乎一个人也分程度,我只能说你在乎他的程度比别人深。江平,我想你是太寂寞了,与其说你爱上他,不如说你爱上了爱情的滋味,说不好听一点,你爱上了被男人拥抱的滋味。”

 “是吗?”她下意识地抱紧肩膀“被男人拥抱的滋味。”

 “对!他让你感受到男人对女人的渴望,让你有了爱与被爱的向往。”

 “是吗?可是,也曾有个男孩子追求过我,我却连牵手都难以忍受。”

 “呃…这个…”沐“人跟人还是不同的嘛,总要找有点好感的。”

 她怔怔地出了会儿神,叹息道:“昨天一个网友告诉我,女人在寂寞的时候,凡是看的顺眼的男人的膛感觉都很舒服。”

 “啐——这么说也有点太…太那个了。”

 她笑问:“哪个?”

 “反正我除了我家宁海辰,对别的男人的膛都不感兴趣。江平,别胡思想了,他是个坏男人,难道你想做坏女人?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忘记他,尽快找一个男朋友。”

 她低低地笑“我知道,我把什么都看得很清楚,理智可以控制我的言语和行动,但控制不了我的思想。”

 “傻,他都已经放了你,你为什么不放过你自己呢?”

 “是啊!”她叹气“我为什么不放过我自己?女人被男人伤害叫做可怜,被自己伤害就叫傻,是不是?唉!我需要时间,我只是需要时间。”可是她不知道需要多久。上一个夜晚她花了两年去磨平,然而当枕上他的臂弯时,她发觉磨平和沉淀只在一线之间,有时你以为遗忘了,却只是丢弃在大脑皮层深处的角落,一旦破土而出,才发现随着岁月的流逝,它已刻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都怪他!”沐恨恨地道“就一直把你当妹妹多好,偏要一次一次地来扰你,可恶,这个男人真差劲。”

 如果什么都没发生过,如果他们一直保持着亲情和友情,该多好…lyt99lyt99lyt99

 最初认识他时,她才只有二十岁,正是充满了热情、梦幻、天真,却又喜欢故做老成,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而他,已然是年近而立,社会经验丰富的成男人了。

 那天,晴朗的天,热闹的下午,熙熙攘攘的运动人,他的篮球砸到了她的下巴。这本是夏日课后经常上演的戏码,在此之前刚刚有个女孩被网球砸中眼镜,还狂呼倒霉吵吵闹闹了好一阵。

 闻昊一向对穿操场抄近路的学生没什么好感,所以只是简单地道了声:“对不起。”

 陶江平咧嘴下巴,瞄他一眼道:“你砸的啊?”

 他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重复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没想到她突然扮了个鬼脸道:“还是你的技术好,那么大一颗篮球都没砸到眼镜。”

 “呵呵!”围观的同学都笑了,他先是一愣,随即也笑了。她给他的第一印象:冷静,乐观,豁达,可爱。而她对他的印象则是:老!因为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已经隐隐有岁月的痕迹,而且那举止气质,绝对不是校园男孩的味道。她曾想过他是老师,因为她绝对是那种见到老师绕路走的学生。

 幸好他不是老师,只是一个很老的研究生。其实三十岁对一个男人来说并不算老,但在一个二十岁女孩眼中也不可能算年轻。像她这种二十岁才情窦初开的晚型女孩,是决不可能对老男人感兴趣的,因为她还沉浸在寻找白马王子、Mr right和属于她的半个circle的美梦中没有醒。所以在那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下午,他们只是给彼此留了一个微笑,然后就各走各的路了,甚至没机会也没兴趣知道对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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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相遇大概是一个学期之后了。她的一个同乡恰好是他的同班同学,听说他以前做过医生,她有个跟医院沾边的问题有待解决,所以透过这层关系向他请教。

 远远看到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身影,陶江平就隐约觉得有些熟悉,他的身上有那种跟校园和学生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男人从皮夹克的领子中抬起脸来,出一张不属于男孩和男同学的成脸孔。她非常确定以前见过他,只是忘记了在什么地方。

 她机械地跟着他和同乡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下,大脑一直在记忆库中搜索,一定见过他,一定见过,什么时候呢?在什么地方呢?

 “嘿!”同乡推她“说话啊,被我这么老的同学吓傻了?”

 他笑道:“别当着小妹妹面前说我老,我伤自尊了哦。”

 “啊!我想起来了。”她指着他的笑容惊呼“你是那个拿篮球砸我的人。”

 他惊疑了一声,认真地看她。

 同乡道:“喂,你什么时候干的坏事?让人家找上门了。”

 “哦!”他猛然惊叹,下意识地用手摸摸下巴“你是那个…”

 “对对,就是我。”她忙不迭地点头“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真没想到。”

 “喂,”同乡抗议了“到底怎么回事谁跟我说说?”

 他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一次打篮球不小心砸到她,这个校园还是很小的。”

 “哦。”同乡点头,朝他眨眼“我还以为…”

 他有些无奈地翻了个白眼道:“你真以为我那么神通广大?”

 “那倒是,嘿嘿,嘿嘿!”同乡莫名其妙地笑两声。

 她在一旁傻傻地问:“你以为什么?”

 同乡干咳两声,突然转变话题道:“江平,你不是有问题要问大医生吗?快点问啊。”

 “啊?”她一时思维还没转过来。

 “呵呵!”他又笑了,摇摇头道“真是个小女孩。”

 她摸摸鼻子,急忙把抄好的题目拿出来,恭恭敬敬地递过去道:“请多指教。”

 “男医生在给女病人看诊过程中的肢体接触算不算扰?”他笑“你们怎么想出这种题目?这要看医生的操作程序是不是在需要范围内,如果必要当然不算,如果不必要还要看医生是故意还是无意。不过呢,中国人一般比较保守,能避免的就尽量避免。比方说吧,照X光按标准来说应该把所有衣服都解开的,因为衣服的钮扣或者…”他突然顿住,耸耸肩,双手隆起扣在自己前,继续道:“那种用品的花纹啊钢托什么的都可能影响透视结果,但一般的医生除非怀疑病人是癌症,否则很少做这样的要求,医生也怕惹麻烦啊。”

 她愣愣地想着他刚才的动作,那是指——文?想明白了,脸腾一下就红了,差点着火,果然是老男人,不像校园学生那么纯情,比较…比较…“成”连“那种用品”有花纹和钢托都知道。哧,说不定他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知道这些也不奇怪啊?

 她还发呆呢,他已经解释完了,客套地道:“我只能按我的理解来说,算不上专业,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问问我以前的同事。”

 她忙摆手道:“不需要不需要,这些已经很够了,只是团活动,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些足够把我们班男生唬得一愣一愣的了。谢谢你,我们宿舍已经凑了钱,要我做代表请专家吃饭呢。”“呵呵,”他对老乡道“现在的小女生都这么可爱吗?”

 老乡笑道:“过时了吧你。”

 “呵呵,是啊,过时了。”他朝她一摊手道“吃饭就免了吧,有空把你的可爱和豁达分给你老乡一些,让她们宿舍的人别总是拿我开涮,我就该感激你了。”

 “哦?”听起来好像同乡她们经常针对他似的,他得罪过她们?那可惨了,男生一旦被女生卯上,尤其是一群女生卯上,绝对没好日子过,她开始同情他了。

 回去的路上,同乡道:“他这人别的什么都好,就是花,把我们宿舍老大给甩了,所以我们有机会当然要涮他。”

 “花?”她瞪大眼睛“看不出来。”

 “哼!难道花心的男人会在额头上刻着‘我是花心大萝卜’的字样?”

 “呵呵,”她摸摸鼻子“当然不会。”花心的男人不都该是那种事业有成,英俊潇洒,风倜傥的大款阔少什么的?有这种在校园里用功读书,长得普普通通,看起来稳重安全型的吗?呵,还是见识少啊。

 因为前两次不深不浅的接触,后来在路上见了,也会点个头打个招呼,像所有校园里认识的半生不的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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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接触是个转折点。在一个远房表哥的婚礼上,他居然是新娘的哥哥。两人坐在不同的桌子上,新人敬酒的时候,她偶然转头,突然就一眼攫住了他的身影,仿佛有所感应,他也转头,然后就对上了她的视线,几乎在同时,他们都笑了。如果说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是偶然,那么第三次应该算是缘分了吧。彼此介绍过与新人的关系之后,他们总算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他说:“我叫闻昊,新闻的闻,如中天的昊。很少见的姓和字。”

 她说:“我叫陶江平,陶渊明的陶,长江的江,和平的平。很普通的姓和字。”

 就这样他们终于算正式认识了,也算攀上了亲戚,表嫂拉着江平一顿亲热,表哥拉着闻昊一顿拜托,最后离开酒席的时候,她已很顺口地叫他一声“大哥”他也很顺口地叫她一声“平平”平平,好土!可惜父母没给她取个好名字,看人家的名字多响亮,闻昊,如中天。她决定了,等将来她有了孩子,名字里一定要有个“昊”

 她不记得第四次相遇是怎样的情形,总之从那以后,她在学校就多了个大哥,一个年纪离老远、亲缘离老远、宿舍离老远的亲戚加朋友。这个大哥还算蛮照顾她的,他去表哥家做客的时候总会顺便带上她,在路上碰到他买水果也会分给她几个,在食堂碰到了他就请她吃饭,在晚自习时碰到了他会送她回宿舍楼。渐渐的,偶遇形成了默契,他们都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能遇到对方。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人,口中自然也谈论得多了,她竟没有察觉,他已经成为她上大学以来惟一进驻心灵的男

 说完全没有察觉并不准确,她也曾惑过、心动过,但理智的个性和遇事先分析的习惯让她将朦胧的心动归结为错觉。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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