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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血狼楼班
 金帐狼骑这个名字在匈奴人的心目中代表着永远的骄傲,代表着一支只要出现就必然会获得胜利的无敌雄师。

 只有大单于、只有匈奴人的王者才配拥有金帐狼骑,万人的编制已经达到了匈奴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是匈奴铁骑中唯一不用在闲暇无战事时去放牧、生产,而可以专从事弓马、劈杀训练的军队。

 草原没有铁矿,匈奴人也不擅长冶炼铁器,但他们用黄金、宝石、美玉想尽办法从周边的国家高价买来了护甲,给金帐狼骑进行配备,并且人手都拥有一把来自西域大月氏国用钢打制出来的弯刀,锋锐的能把竖立的木桩像砍草般风劈成两半。

 当年,中原大齐帝国的岐盛将军率领的三千冲阵营在襄校军时,得到了大齐帝国的太祖皇帝给予“冲阵无不破”的赞赏,并宣称岐盛的冲阵营是天下第一强军。

 这个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边疆,传到了匈奴人的耳中,那些匈奴人都说,如果大齐帝国的太祖皇帝见到了我们的金帐狼骑,他就会明白为什么草原上的母牛在听到他的话后产量会忽然增多。

 这次,面对大齐帝国实施的军事报复行动,匈奴大王韩跋原本想亲自率军督战,给大齐帝国人一个永远难忘的惨痛教训。

 但是,他太老了,他虽有雄心却无力再跨鞍蹬马,更主要的是,匈奴大王韩跋还发现,他的三个儿子为了在他死后获得空缺下来的大单于宝座,已经开始了相互之间的明争暗斗并毫不念手足之情的痛下杀手。

 关于匈奴大单于宝座的传承,并不像中原人那样有着什么传长不传幼、传嫡不传庶的种种规矩。在匈奴,在几名有资格的竟选王子中,谁获得的支持部落最多,谁就可以获得大单于的宝座。这样的传承,只要开一个部落大会,一投票便可以简单明了的确定。

 但这一次,情况比较复杂。匈奴大王韩跋这三个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儿子,分别是由三个出身大部落的妃子所生,在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拥有实力相差不多的支持部落。

 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出现一番你死我活的争斗,这是传统,便是身为匈奴大王的韩跋也无力阻止的事情。

 为了避免这备争斗牵涉到金帐狼骑的身上而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匈奴王韩跋躺在病塌上,命令金帐狼骑离开弹汉山王庭,到左贤王稽珊的帐下听令参战,同时也希望让那些来犯的大齐帝国人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强军。

 而左贤王稽珊之所以让金帐狼骑来承担搜索凶手的重任,不但是因为金帐狼骑所具有的快速机动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更因为统率金帐狼骑的万骑长楼班是一个凶残、狡猾、悍猛的勇士。同时在搜索敌踪方面还是一个有着他人无可双拟优势的另类人物。

 没有人知道楼班的父母是谁,楼班是一个在婴儿时便被野狼叼走、依靠着喝狼长大到四五岁的孩子。那时候,现在的匈奴大王韩跋还是一个王子,在一起围猎中杀死了野狼,并发现了这个孩子,便把他抱回了自己所居住的帐篷中。

 对于匈奴王子韩跋而言,他救这个孩子就是因为心中好奇,养这个孩子就跟养一条狗一样,他就是想看看这个已经四岁多了,晚上眼睛放着幽幽磷光却不能直立人言,还像狼一样爬跃行走的孩童长大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匈奴人虽然视狼为祖先,为生命的图腾,但这个狼孩并没有得到大家的照顾和认可,反而,因为与群不同还被众人所鄙视。随着年龄的长大,楼班渐渐可以站起身来,用‮腿双‬颤颤抖抖的走路,可以干一些杂活,也可以出言发声,只是声音嘶哑难听,不类人言。

 最苦、最累、最脏的活永远都是楼班的,他受尽白眼和屈辱,就连已成为大王的韩跋,渐渐的也对他失去了兴趣,认为他就是一个窝囊废。唯有刚出生的小王一阵子冒顿,喜欢着楼班玩耍,并且不惧怕他那怪异的语音。

 在楼班十四岁那年,一个在弹汉山王庭比武大会上获得了匈奴第一勇士称号,名叫洛塌的家伙,邀请十多名各部落的勇士在他的帐篷中喝酒并让楼班上菜侍侯。在酒醉之后,洛塌因为楼班的一点小过错把楼班推倒在地,并对他说:“你知道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间的么?那是因为我有一次没有忍住,无意中把一只母狼给光顾了,所以才有了你这个狼崽子啊…”洛塌一边说,一边昴着头放肆的大笑起来。他没有注意到,躺倒在他脚边的楼班,双眸在这瞬间,猛然迸出来的那丝狞厉。

 瘦小的楼班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从地上跳了起来,接着,像狼一样扑到了洛塌的身上并一口咬住了洛塌的喉结。

 咬住了,便不松嘴。任凭洛塌“嗬嗬”的怪叫着拼命挣扎,任凭其他人如何踢打并血满面,楼班就是不松嘴。最后,一名部落勇士惊骇的发现,这小子的咽喉在“咕嘟、咕嘟”的咽动着,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每一个打他的人。

 从那双眼睛中出来的恨意和血腥让这些久经沙场、杀人无数的部落勇士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寒冷。

 “用刀,把这个狼崽子的头砍下来。”

 一名勇士喊叫道,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因为洛塌的脸色已经变成青白,挣扎的力气也越来越小。

 就在举起弯刀的手将要落下来的时候,匈奴大单于韩跋走进了帐篷,他问道:“勇士之间的对决,什么时候允许第三者可以手?”

 “可…可这小子是偷袭啊?”

 “洛塌身为匈奴人的第一勇士,却不把自己的勇武用在敌人身上而来作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那么,他遭到偷袭也是活该。”

 因为大单于韩跋的这番话,洛塌便被十四岁的楼班给活生生的咬死了,楼班也因此得到了大单于韩跋的赏识,在养好身上多处骨折的伤势后,楼班开始习练弓马、习练杀人的技能,并表现出来了惊人的天份。

 在楼班十七岁那年,他开始向当在帐篷中参与殴打过他的那十多名部落勇士提出挑战并用极凶残的方法毫不留情的在战中把对方杀死。

 曾有几名不愿意战的部落勇士托部落中的长者来说和,愿意用高额的金钱来换取楼班放弃报复的承诺。但楼班拒绝了,因为他的拒绝引发了多场以一敌多的战斗。最后,还是大单于韩跋出面把事情给了下来。

 当时的匈奴各王、还有一些部落首领都劝大单于韩跋把楼班杀死。虽然楼班勇悍绝伦、无人可以比拟,但楼班表现的太过凶残了。有的部落首领甚至用极为厌恶的语气告诉大家,楼班在每次杀死人后,都会把被杀死者的心脏血淋淋的从腔中挖出,生啖下肚。

 最后,大单于韩跋不但没有杀死楼班,还让楼班接任了金帐狼骑万骑长的职务。从那时起,所有匈奴人都对楼班忌惮三分,并习惯的把楼班称之为“血狼”

 左贤王让楼班来对付杀人凶手,最看中的,就是楼班的凶残。

 草原的风,有着历史沧桑般的厚重。

 远远的,便能闻见剌鼻的腥臭气息,越往近前,那股腥臭气息便越发浓烈,跨下的骏马发出“咴咴”的嘶鸣,不愿意继续前行。骑在马上的狼骑,一个个脸色都变的难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尸臭。只是他们想像不出,要毁灭多少条生命,才会制造出如此浓烈的尸臭。

 唯有楼班的脸色,还保持着古井无波的冷漠。

 地上的泥土渐渐变成了赤褐色,残留的小草似乎更加茂盛了,只是在那青碧的叶片中,仿佛也闪动着一抹淡淡血光。

 一个大坑突兀般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无数尸体横陈在大坑之中,因为时已久和阳光的,有的尸体已经开始膨并出现腐烂。一个少年的头颅在坑中的最前沿面对着所胡人,那双原本应该清纯如水的眼睛此刻已经成为了两团污浊的体,缓缓的从眼眶中淌而下,冲刷着脸上的泥土。

 虽然天空湛蓝、阳光灿烂,但…这分明是地狱中才有的景像啊。

 所有人的胃都在搐,有着强烈呕吐的望。

 楼班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昂然走入坑中。他把少年的头颅从地上拾起,托在掌中,瞪着他那双闪着幽幽磷光的眼睛仔细的瞅着,仿佛这不是一个头颅,而是一件珍宝。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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