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点以后玩什么
海上市从3月1号起出台很多项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政策,其国中务院颁发《乐娱场所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经营》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每⽇凌晨2时至上午8时,乐娱场所不得营业。”
事实上早年前类似的政策就已经提出,但商家故意模糊其概念,依旧自我,检查人员也并不彻底,只将一些明眼地方开着的网吧在规定时间內关了了事。如今,正式明文规定了这项政策,倒叫商家不得不“一从二令”但,这样的规定真的合适吗?
首先,关于乐娱场所的界定还比较朦胧,使得商家有机可乘,有空子可钻。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指出“乐娱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譬如说现场演出活动的所有的酒吧、茶室、餐厅等都属于乐娱场所。但矛盾在于像浦东香格里拉楼下的蝙蝠吧、新天地的宝莱纳等酒吧,虽然有演出但不属于乐娱场所。而属不属于乐娱场所,却要看是否由文化行政部门在管理、发证。由此,游艺厅、台球室、歌舞厅、KTV等都纳⼊乐娱场所,而网吧、酒吧、保龄球馆、健⾝房、电影院、歌剧院等则并不在乐娱场所范围之列。
其次,我完全可以理解出台此项规定的原因,这些共公
乐娱场所一直是治安、刑事案件的⾼发区,乐娱场所确实更容易发生⻩、赌、毒以及卖
嫖娼等不良现象(我们看法制节目时会了解这一点),而深夜凌晨其周边也容易发生抢劫,
扰,被跟踪或窥偷。此外迪厅、歌厅人头窜动容易引发火灾隐患以及噪音扰民等治安纠纷。出发点实在是好的,但如果说仅仅是为了治安管理,稀释犯罪可能
,似乎噤止网吧,酒吧等场所更是上上策。未成年人通宵上网造成的危害新闻里时时播出,酒吧里卖
贩毒事件屡见不鲜。为什么偏这些⾼发区反而得以幸免,倒是⽩领丽人们下班后散心发怈郁闷之气的歌舞厅和KTV遭到凌晨2点就关门的“厄运”呢?
再来,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棋牌室,有关人士说“暂时未列⼊乐娱场所”原来棋牌室就不算是赌了?出台政策的人也不是不知道,棋牌室在海上几乎是三步一个,五步一窝,甚至于只要家里有几张自动⿇将桌和几副牌就可以小本营业,成本很低,小隐隐于家,
本勿需有关部门认可或者发证。他们堂而皇之的聚集在街道,小区,弄堂里,居民家。即使家国规定了不能赌,你去现场抓,也很难给予定罪。他们完全可以狡辩“全是家中亲戚小赌怡情”而且这样的聚集点如繁星点缀天空,尽管“法理难容”最终也还是“法不责众”
今天新政策刚刚实施,几乎所有媒体都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钱柜,好乐迪等多家沪上知名消费场所。大多商家都半推半就的履行了该法规,但同样他们表示,如果有客人2点以后还逗留着,他们也不会催促赶走。我不知道这项政策会不会又像从前那样“名存实亡”但从各大商家和消费者的态度来看,多数人还是站在相反立场上的。
我的⺟亲经常对我说,我们这一代不同于你们啊,你们玩的乐子多,我们甚少,所以只好
⿇将打打牌,你们可以唱歌跳舞保龄球,満世界疯。我觉得⺟亲随便的一句话倒是一语中的了。2点以后我们玩什么呢,如果不能去KTV咆哮,去舞厅撒野,我们是不是也要像⽗辈⺟辈们一样玩几圈⿇将消遣余生呢?当然你也可以说,人要活得积极,为啥不⼲点正经事?好吧,如果这样,那么我们要将申请图书馆24小时开放。在国美,图书馆总是通宵开放的,并且服务周到,要什么书只管等一两天,免费都帮你送到。我们这里的“正经的”“乐娱场所”呢?10点尚未到,就急着催促你们走人,他们好快快下班。24小时的书店关了开,开了关,如同儿戏。连挂名24小时营业的超市都在11,2点拉上了卷帘门,除非好德。
这样的举措实在有些个“亲者痛,仇者快”的意思,我们自是安心守法的好公民,实在没的玩,不玩也就罢了。但犯罪人员会因为少了几个“公开的
易场所”而罢手归正了吗?不会。他们还是会找更隐蔽的地点,城乡
界地区,乏人问津地点,再不行还有宾馆,家中可施行。对于他们而言,哪里犯罪不是犯罪?但对于警方来说,似乎不在公开场所里逮捕反而不方便了吧,若巡至居民家中,少不得还要捞个“私闯民宅”的骂名咧。
我且说一个李敖在北大演讲中说的事儿“丹麦开放片A的那一年国全的****犯罪率这个减少了16%,不****了,看片A就好了,所以,头一年国全
澡洗,窥视。偷看女人澡洗,当然女的也可以偷看男的,减少了80%”李敖用“丹麦试验”来阐释“言论自由”我想用这个事实来说,2点以后上不上乐娱场所并不直接影响到降低犯罪率的问题。用李银河的话来说“没有一个社会因
秽⾊情品滥泛而导致犯罪率升⾼;也没有一个府政因
秽⾊情品的滥泛而垮台。”乐娱场所亦如是。
“夜海上,夜海上,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当耳畔传来这一首独具老海上风情的歌,心里燃起丝丝愁闷,没由来这歌却成一讽刺。偌大个海上,竟没了可乐娱之处了吗?事事都争际国化大都市的海上,在这个方面决心和世界脫轨了吗?霓虹闪烁,⾐香鬓影,通宵达旦,彻夜不眠的海上,是否要重回20,30年代方可追寻?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凌晨2点钟后,我们玩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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