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几乎所有问题
这个苏志军,绝对就是我要寻找的那个长期合作的伙伴。这个家伙贪财,但是,却不是鼠目寸光,而是将目光放的更远。他心里的小算盘可以说比任何人算的都要清楚,和我长期的
易,他就等于养了一只下金蛋的⺟
。
而他对我提出来为我溢价出来的一万块钱,便是他对我希望长期合作的一个表态。“成
!你是个慡快人,也是个聪明人,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做出不聪明的事的话,我山上数以千计的狼兄狼弟,可是同样会在晚上来找你的。”
不过,纵然是已经选定了他,我少不得也要对他训诫一番,免得那天他真的不开眼,将我和我的狼兄狼弟们出卖了,我们还要为他数钱。
“狼兄,对我苏志军来说,你们就是我的摇钱树,我就是再混蛋,也不可能傻到砍了自己的摇钱树!”苏志军将自己的
脯拍的噼啪作响,信誓旦旦的对我保证道。
我満意的对着苏志军点了点头,如果说刚才的威胁是大
的话,那么接下来,我就决定给他一点甜头了。
“不过,我们要钱也没有什么用,说到底,这钱也还得花在你这。”看着我在电脑上打下的字,苏志军⾼兴的嘴都快咧到后脑勺去了“狼兄,WELCOMETO我苏家的超市!”苏志军站起⾝,毕恭毕敬的对我做了请的手势。
“苏兄,你这边有没有车,能不能把我要的东西送去老狼口!”我看着他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家有一辆载重十吨的小货,附带冷蔵功能,完全可以帮狼兄你运送各种⾁类上山。”这个苏志军,果然是做商人的一把好手,我虽然并没有告诉他我要他给我运送的货是什么,但是,却还是被他想了出来。
“那好,这三万块的鹿头款,你为我留下两千的零头,剩下的全部兑换成猪⾁,送去老狼口。”
对于这么聪明的家伙,我实在是没有必要再和他多说些什么,不过,也正是由于苏志军太过聪明的关系,我的心里却是必须对他有所防范。我在电脑的键盘上飞快的敲打着,由于有着前世的基础,我打字打得相当快。
“为我的这四个兄弟每人准备两只沟帮子烧
,这要算在你的账上,就当是你请客。”“没问题。”毕竟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苏志军自然不会再心疼这些小钱,直接将自己的
脯拍的劈啪作响。
“带我去你的超市里看一下,我要选些东西带走。”“老大,你确定你要选这些东西!”看着我选定的那些东西,苏志军有些不敢置信的瞪大了双眼。七八条⾁⾊和黑⾊的打底
,一箱卫生巾,三条被套,四只抱枕,两双拖鞋,两双棉拖鞋,五副
罩,十条纯棉的內
,十几个瓷碗,一只方便炒锅刀具,花生油,如此种种,不可细属。
“狼兄,你可别告诉我,你在山上娶了个漂亮媳妇,这一趟是专门帮助媳妇来采买的!”苏志军的话语里分明的充満了戏谑。
这个家伙果然是个人精,居然连这个也都能猜出来,选好了货物,我让苏志军将这些东西分门别类的打好包裹,⾜⾜的装了五大包,分到我们五个的头上,倒是正好一狼一个。
剩下的那四个家伙相当有眼力见的将最轻的包留给了我,我在和苏志军约定,下次要他为云巧专门的定制一件羽绒服之后,带着这群野狼,一溜烟的朝着山中飞奔而去。
这里如果走山路的话,⾜⾜有上百里的路程,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走惯了山路的狼兄狼弟们来说,却不过就是一晚上的事。天⾊似亮未亮之际,我们五个已经成功的回到了进⼊老林子的山口处。
“嗷呜!”一阵阵尖锐的呼啸声猛然在山间响起,声音里分明充満了示警和惊慌。“糟糕,难道我们出去的这一会功夫,山里居然出了事!”听着这示警的声音,我的心下一紧,情不自噤的加快了脚步。
其他跟随在我⾝后的群狼面面相觑,良久之后,这才从深深的诧异中缓过神来。我们飞快的朝着狼嚎声发出的方向跑了过去,不过三五分钟之后,我们就已经来到了事发的地点。那是一头作为哨兵的狼,此时正奋不顾⾝的朝着山间猛跑,一边跑,一边不断地仰天嘶鸣,发出阵阵的示警声。
见我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头哨兵立刻风驰电掣般的冲了过来,呼呼的对着我
起了耝气。“出了什么事?”眼见他如此的惊慌失措,我立刻明⽩过来,铁定是出了什么大事。
“王…山下来了七个…七个捕猎者…他们见狼…见狼就杀,其他的狼群里,已经有很多都遭了难…”听着哨兵的话,我的心下不由一阵阵的心惊。
我太了解人类了,黑胡上次的事,他们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要是不把这件事报复回来,他们是绝对不会甘心的。
“我们的伤亡情况如何…”这才是我最关心的事情,我手下的这百十号的手下,那可是老子在这山间称雄的资本,哪怕损失一个,都绝对会让我心痛到了极点。
“我们的弟兄,都按照王你的吩咐,除了哨兵以外,都集中的在老林子里头活动,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减员的情况…”哨兵愣了一下,这才继续的开口说道。
事态空前紧急,不过我却深知居安思危的道理,早在这以前,已经在心中想好了应急的预案,所以此时,反倒是显得从容不迫。
“好,兄弟,传我的命令,多增派三倍的哨兵,每两里地都要有哨兵,密切注视这群偷猎者的举动,我要时刻了解他们的行踪!”我顿了顿,这才继续的说道。
“另外,告诉所有的兄弟,暂时不要离开老巢,先用仓库里的食物维持生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时间紧迫,我对着哨兵吩咐完以后。
立刻就带着狼二他们四个回到了老巢,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事,似乎真的是福无双至,而祸却总是不单行的。我刚回到狼巢就发现,云巧居然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我在山洞里找了很久,这才找到了一张用鲜⾎写満了字迹的小鹿⽪。上面的鲜⾎用的是兔子的,由于现在变成了狼的关系,我只要闻着味道,便可以清楚的将这一点判断出来。
这是云巧留给我的一封信,信的內容很长,以至于整张小鹿⽪上都布満了密密⿇⿇的字。“狼大,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片山洞,不要来找我,也不要问我到底是怎么离开的这里。”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这样的不告而别,亏我那样真诚的对她,简直连一颗心都恨不得掏出来给她,看着云巧留下的娟秀笔体,我简直恨不得将那小鹿⽪撕成碎片。
但是,多年来在商场上养成的沉稳,却让我依旧耐着
子,把那封信剩余的內容读了下去“狼大,别怪我不辞而别,也不要把你的气,都撒在你的那群忠实的手下⾝上。”
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自己走就走吗,⼲嘛还要管我善后的事情。“我知道你对我好,对我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也知道你对我的感情,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离开。
这一切,如果你要怪的话,就只能怪咱们不是同一族类,我真的无法接受你的感情。我是个苦命的女人,上学的时候本来学习成绩还是很不错的,家里为了让我能够有出息,送我去县城上了中专。
在中专里,我有了男朋友,也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他,可是,当我们毕业的时候,在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他的家里却拒绝给我家⾜够我哥哥娶亲的彩礼。
哥哥是个蠢人,又没有什么特殊的一技之长,家里⽇子过得紧紧巴巴,
本就没有能力让他娶上媳妇,即便这样,他们依旧咬着牙供我上完了学。所以,不管是于情于理,我都绝对不能让哥哥一个人孤独终生。
所以,在媒婆来家里提亲的时候,我也只能咬着牙答应了换亲的事,嫁给了村里出了名的病秧子,可是结果呢,我们在一起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已经死了,我们甚至于连夫
生活都没有过过一次。
再后来的事情,恐怕你已经知道了,婆婆没了儿子,又贪图黑胡的彩礼,硬
着我嫁给了黑胡,说实话,我真的很讨厌他,讨厌他的耝俗,讨厌他的自以为是,讨厌他浑⾝都是⾎腥的味道。
而这一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的初恋实在太过完美,完美到已经让我无法对所有的男人再动心。
再后来,我遇到了你,也在这里开始了一段令我感觉到相当快乐的生活,狼大,我承认,如果要是这里的生活真的还是像以前那样安静的话,我真的宁愿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可是,就在这些天,你们却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
这种危险的气息主要是来自于你,你让我感觉到,你对我有着深深的爱
!这种爱
,真的让我怕到了极点,在这段时间里,我总是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和你单独相处的机会。
可是,你却对我照顾的无微不至,几乎所有的问题,都为我设想的相当周到,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真的很难让我拒绝你。再到了最近,你们的同伴也都进⼊了
配期,虽然我在经过它们⾝边的时候总是装作不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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