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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许多瞅一眼
 尽管是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用记记录下的与他毫不相干的事,但他此时迫切地想证明这些记录全是假的,是意,是畸形的心理发

 一烟末,淡定下来,他惊讶地发觉自己似乎吃醋了,他的眼前忽然不自觉地映像出一个画面,那个睡女孩的粉白的玉足底,正对着自己,他仿佛嗅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体香…***我记不清自己萌生这种奇怪的癖好,是从何时开始。

 但在有限的回忆中,从初中时代起,我就已经对女孩子的脚产生了莫名的好感。那时候不懂“恋足”这一闻所未闻的概念,只知道每每看见穿着凉鞋的漂亮女孩的脚,都会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想摸几下那对尤物的念头。

 那时候,学校里有许多学习很差的、混混式的男同学,他们也是学校里第一批搞上对象的群体。当时虽说已近二十世纪末,但校园里谁和谁搞起了对象,还是会成为不大不小的新闻。

 说起来让人嫉妒的,肯与那些混混式的学生在一起,甚至交往的女生,都是各个班最漂亮的女孩子。

 而学习优异的男生,是无人青睐的,至少,无漂亮女生青睐。像我这样学习尚可、又与“混”字不沾边的普通学生,更是无女孩肯多瞅我一眼。

 久而久之,我们就对校园的女孩子产生了敌意,私下里抨击哪个女孩不要脸,瞎眼了只喜欢学习不好只会闹事的男生,甚至开始幼稚地抨击当代女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最后过足了嘴瘾,却只落得无奈的一声叹息…哎。我知道一个女孩,叫晓晓,比我大一届,当时正读初三。

 晓晓是三年级有名的美人儿,在我眼里更是全校的no。1。她的身体,一切硬件都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观,五官精致,身材苗条,皮肤白皙…

 当时就在想,她的脚一定很漂亮,与人一样漂亮。只不过晓晓夏天从不穿凉鞋,只穿很好看的轻薄运动鞋。

 她与同级的一个长相有点凶的混混男生经常在一起,我们班的知情人士曾经透过,她和那混混正在谈恋爱,甚至已经上过。我当时坚决拒绝这些听进耳里的字眼转化成意识,毫不动摇地告诉自己这只是个谣言,直到有一天。

 当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她的足时,我也彻底相信了这段被自己定义的“谣言”学校的西门外有一条不算宽敞的路,路旁都是大大小小的学生用品店和小吃店。

 我那天出了校门,顺路刚走不远,便发现远处抱在一起的那对男女,女的正是晓晓!本来在这条路上,混混抱着女学生又亲又啃的情况我见多了,但这次女主人公是晓晓。

 顿时让我莫名紧张与兴奋起来!那个长相很凶的男生坐在一家店铺外的凳子上,晓晓就横坐在他的腿上,被他抱着、肆意摸索着。

 我拿出好学生惯有的一脸严肃的神情,目不斜视地向那边走着。近了,我突然发现晓晓的右脚是赤着的,鞋袜被放在了男生股下的还未等我在脑海中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作出反应,那男生又下了她左脚上的鞋,拉掉了她的袜子,手在她的双脚上来回轻抚着,捏着…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自欺欺人地暗中祈祷着,晓晓的脚一定要很难看…但我错了,在两人面前走过时,我清楚的看见,晓晓的一对脚丫白得耀眼,脚趾柔软而漂亮!

 用万念俱灰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并不过分。伴随着剧烈的心跳,我的脸热得吓人。我在想,我已经再也不会遇到有一双这么漂亮的脚的女孩子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晓晓,已属别人。

 见两人正专心‮情调‬,并未注意我,我向前走了几步,装出一副有东西忘在教室里的样子,硬着头皮又原路折返回去。

 我边走边贪婪地瞥着那双玉足,当那名男生托着她圆润的脚跟,嬉闹着抬起她的左脚,无意中使得那淡粉的脚底完全正对我时,我突然感觉自己的体内什么东西碎了。

 炽热的淌开来…晚上,匆匆吃完晚饭后,我以学习的姿态躲进了房间,迫不及待地躺在上,火起来,夜里,我梦见晓晓的那只脚就在我的枕边,我抱着那只尤物,疯狂地着,满身大汗…

 苏凯放下记,点起一只烟,油然想起自己的初中时代。要说青春期的躁动,那时候他的全部心思都在女孩的脸和刚刚发育的上。

 作为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学习尖子,n元n次方程比起让他在街边抱着校花又亲又啃,更有惑力。虽说是大城市的孩子,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碰触女孩,还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

 冯宁宁已经是他的第二任女友了,无论相貌还是内涵都比第一任强多了,苏凯对初恋没有太多的留恋,那时候是懵懂的,是一段堪比实验品的光

 从冯宁宁开始,他才有了好好经营这段感情、将来谈婚论嫁的现实念头。中午,苏凯煮了泡面,炒了盘花生米,坐在沙发上喝起啤酒来。他吃了几粒花生米,随手拿过手机刚要给冯宁宁发短信,没想到她的短信却先到了。

 冯宁宁的短信内容有一定的规律,第一条是问在干嘛,第二条便是牢,哪个教授又“毁人不倦”了,或又直勾勾地盯着她的新裙子。

 苏凯向后靠在沙发里,刚要回短信,想了想,索直接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那边糟糟的,一听就是刚下课。她在电话里撒了会儿娇,说下午放学后得陪寝室的女生去逛街,晚一些再去找他。

 苏凯问用不用开车去送她们,她笑着说还是算了,别让我室友想我在外面傍大款。放下电话,苏凯不觉一笑,仰头喝光了杯子中的啤酒。他想,傍大款又怎么样了,那也得有那个先天条件才是。再说,他这个未婚大款,还一门心思的想娶她呢。

 吃完饭,苏凯打个嗝,拿过遥控器打开电视,随便调到一个播午间新闻的频道,便拿过茶几上的那本记,点起烟读了起来。

 我不知道那个男生是否跟我一样,也喜欢女孩的脚。他在晓晓的脚上又摸又捏,一定有原因。可我现在不恨他,我恨的是晓晓。

 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在学校旁边的路上,就那么轻易的让男生去鞋袜,出自己的脚呢!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外貌那么优异的女孩,同样有一双那么好看的脚,却又偏偏被一个经常逃课打架的男生完全占有着!

 我已经相信她和他上过了,她不值得令人惋惜,自作孽。看过晓晓的脚后,我整整三天没有从那份参杂着兴奋的嫉妒中缓过神。

 有时在教学楼里偶尔遇见,我会不自觉的悄悄白她一眼,再不自觉地低头盯着她脚上的鞋,想着那里面包裹着的那一对白的玉足,我感觉自己有些变态了,因为我竟然萌生了,一定要摸到她的脚的念头!

 我害怕,怕那个长相很凶的混混打我,但是,我认为那么漂亮的脚,根本就不该属于他。***

 冯宁宁到苏凯这边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她看出苏凯有些不高兴,于是进了屋就急忙从包里掏出一大盒巧克力,进了苏凯怀里,同时去一个吻。苏凯顺势抱住她,算是给自己随后出的笑容找了个台阶下。

 其实冯宁宁并不是那种可以给人惊感觉的美女,甚至与“美女”二字沾边都略显牵强,但她属于身段皮肤一、比较耐看的女孩。用苏凯自己的话说,现在看着感觉“还行”n年后看着也感觉“还行”

 至少不像一些看第一眼险些倾了京城的美人儿,审美保质期却只有一年而已。自打读了那本记后,苏凯现在开始更多的关注冯宁宁的脚了,冯宁宁的脚型属于典型的南方女孩,大脚趾最长,其余四趾相继次之。凭心而论,冯宁宁的脚虽然好看。

 但与上品还是有差距,她更多的,是沾了皮肤白的光。说起来,那本“秘籍”苏凯刚修炼不久,远非足矣鉴赏玉足的个中高手。

 但作者大量的细节描写,反复浮现在他脑海中,渐渐定出了标准线,而他便用这条线,衡量着冯宁宁的那双脚的各个得分点…冯宁宁洗完澡后,嚷着要看期待已久的《电锯惊魂3》,苏凯对此兴趣全无,因为他已经看到《6》了。

 索拿着记坐进沙发,以读闲书的名义陪冯宁宁坐着。冯宁宁在身上围着浴巾,拿着巾坐进沙发里,边擦头发边将两条修长白皙的腿先后放在苏凯的大腿上,侧过身欣赏起电影来。

 苏凯瞄了一眼她白白的腿,目光转移到记本上,左手掌漫无目的地在她的小腿和脚丫上游走起来。

 “我经常想起晓晓的那双玉足,便是在吃饭的时候。我想吃她的脚,所以每一次食物被送入嘴中、大口嘴嚼时,我脑海中都会不断回闪着那天放学后看到的画面,因此油然觉得今天的米饭格外香甜…我想我可能变态了,但是我又觉得比起那些强女人的混蛋,我不知要高尚多少个层次!

 我常常在想,那个长相很凶的学长与晓晓上时,会不会将她的那双白皙的脚紧紧抱在怀里,吻个不停呢?每当想到这里,脑海中被嫉火点燃的画面都仿佛会随身烫伤我的大脑。

 从那天以后,我无数次的下决心,一定要摸到、吻到晓晓的脚,但每当发的脑袋冷静下来后,我又觉得这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我根本没有机会去碰到她的脚,甚至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她是不会看上我这样在学校默默无闻的男生的,也许多瞅我一眼,都是一种思考的浪费。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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