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房子惹的祸
关于拆迁,众所周知,一定会遇见困难,会出现争执和矛盾,前有一老人为了议抗拆迁住在树上数⽇,可现在却有人为了拆迁连命都搭上了。昨⽇看到报道,成都自焚事件被定
为暴力抗法。而当事人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在11月29⽇晚上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证明死亡。当下官方民方各执一词,不知谁对谁非,究竟是暴力抗法还是暴力执法?
新闻回顾,十多天前,她因阻止有关府政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在⾝上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如今,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住院或被刑拘,她所以在地方府政将该事件定为暴力抗法。
又一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难道就真的没有沟通的余地么?一定要闹出人命么?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到底谁对谁错,我想事发地周围的群众眼睛是雪亮的,道理自在老百姓心中。现在再讨论她的房子是否属违法建筑似乎没多少必要了,人已不在了,说什么都显得苍⽩。到底有没有什么利益可言,到底孰是孰非应该有第三方定
,而不是由官方自说自话。这对唐福珍及其她的家人不公平。不能人不在了,就觉得死无对症了。府政部门执法的制度存在着缺陷,才引起事态的严重,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先说拆迁者,执法原本光明正大,为何却选择半夜三更去?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外人不得而知。再说,一个大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活活烧死,作为执法者,难道就只会执法而不懂得救人么?这又是为哪般?大胆猜测下,是真的当场就那么严重么?送进医院后又发生了什么呢?面对一个在执法者看来是那么如此顽固的一个人,是否尽了全力抢救了呢?一样不得而知。会这样说是有一定理由的,为何唐在医院抢救时,不让其家人去探望病情,甚至在宣布死亡时都不让她的家人见最后一面,还回答说要请示上级?我请问那个上级在哪里?为什么就不能给个答案?人命关天啊,生命是无价的。当一切都无效时,应该尊重生命,难道法不容情么?法也不外乎人情,这些人怎么就如此漠视唐福珍在生命的最后要求呢?大家都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只有相互体谅才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事情发生了,人也不在了,可这事件的背后却值得深思。生命何等珍贵,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舍得拿命去拼。说来说去,都是房子惹的祸,都是为了房子,没房子怎么活呢?可是不管怎样,为了一个房子而赔上一条人命,真的是太不值得了。说是百姓暴力抗法,那么执法者又用什么来保障老百姓的最基本权力呢?人生苦短,活的那么辛苦,那么拼命,还不是为了一处房子么?说到房子,就想到了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蜗居》,这社会,什么时候公平过呢?什么时候又能真正的站在民人的立场上呢?电视剧中的拆迁把老太太砸死在屋內,最后是用钱解决。生活里,出现为了房子而这样拼上自己的
命。活生生的《蜗居》事件,对于我们这些百姓来说,生活,有的时候太难,而房子,则只能是望房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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