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谁家横笛动浓愁
我拨开朱红锦黑色滚边的车门帘,强烈的河西阳光带着红褐色砂岩的反光照入了车厢。
祁连雪山在蓝天下矗立,苍穆而凝重。
密什石的高处,胡杨林在风中飒飒飘响,那矮壮的树枝,有万年不灭的灵魂。
“天门中开,浩
,雅穆并骋,为以临飨…”月氏的礼仪长老站在密什石的高处,高声唱喏“福大晋,神降繁祉,祁连无远,天下之母。神祗之来,如遗光景…”
诵唱声中,花尚公主缓步走上密什石,高贵的银色狐裘披拂在她的身上,象征着纯白与公正的银色头冠将她装点得如天之渺
这朵渺云飘
在密什石的上方,与蓝天相接,与黑水相连。她的衣角随风飘起,花菊未黄,人已消瘦。简扬站在她的身后,昨天他已经被花尚公主选为了王夫。
霍去病赠予这位月氏左庶长,威远校尉的军衔,象征着汉朝与月氏的联姻,公开确立了汉朝政权对于祁连月氏的控制。
一切都是众望所归,一切都是皆大欢喜。
所有人都是棋子,只不过这些棋子尚能各得其所罢了。
昨
傍晚,他们三万月氏人从祁莽川西迁回到了祁连山的黑水古城旁。
花尚幽幽叹息,辽鹤归来,此处故乡,多少伤心地?
她虽然借助大汉朝的鼎力扶助,登上了月氏王位,维系了月氏族在河西的神圣土地,但是,她依然是一个附庸于强国的臣下。汉朝对于他们的恩情是需要得到回报地。
弱国之积。安有完卵?奈何宰割,人生无幸。
“河西之战于今
算是告一段落了,从此往后。大汉朝与小月氏国永结和好之盟。来!干了这一杯。”去病举起青铜兽爵,这是我们留在黑水泽边的最后一夜。
简扬虽然听不明白去病说的话。知道是干杯地意思,举起自己的月氏酒碗:“干了!”
花尚女王端起酒碗,对我遥遥一举。我喝地是白开水,无聊地抿一抿。河西白
炎热,晚上却颇为寒冷。我出来的时候。带着个镶一个皮
圈的风帽,一半是遮风,另一半则是为了避免与去病视线
错。
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说话了。我出于关心,旁敲侧击地问起了他的肩伤,他说话声就变得很没好气,大为不耐烦。小说网,。
我本来就对他和齐打架深为不满,看到他这么一幅死鸭子嘴硬的模样,非常气恼。
我有几次故意撞了他地肩膀,想让他受不了跟我好好坦白。可是。我撞得他很重很重,有一次我自己都撞得很疼,他就是咬紧了牙关不说话。我越发生了气。越发不理睬他。
今天,他和简扬。花尚来黑水城边喝野酒。他强迫我也一起过来了。
“今天,我安排了一段汉朝的音乐。霍将军听一听罢。”花尚女王盛情邀请。
一段胡笳响起,歌女磁魅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如风滑过湖面。
霍去病的眼里只有远处黑水泽的夕阳西下,红灿暮云,那略有苍凉淡漠之乐在他耳中不过为眼前的景
增添了几分阔茫的美。
简扬默听那曲子了一会儿,终究觉得没有于阗之类的胡乐来得让人
颜,自饮一口以作娱兴。
唯有花尚,入神般地倾听。
那歌女的汉话不地道,我一开始听不出什么,后来才慢慢听明白了“…周穆天子,长仪淑容,辚辚车动,来至昆仑。青鸟如诉,秋云为裳,斯有佳人,在水一方。昆仑如雪,天池如镜,天长地久,此恨连连。相守明月,终老天山…”
说地是周朝穆天子爱驾车四游,天山天池湖畔遇上了青鸟族部落女王,年轻貌美的西王母。恩爱不久长,红帐难挽中原郎。西王母站在天山上,目送爱郎的辕架辚辚而去。十数年后遣人来到中原,送上一把宝剑,上面镌着“祝君长寿,愿君再来”
落花有意,
水无情,君不曾长寿,亦不曾再来,唯有天山天池地寂寞白雪,年年岁岁暮暮朝朝。
花尚女王撞上了我的目光,知道我听懂了这首曲子。她再次举起酒碗,一饮而尽,那落寞与无奈,尽作杯中地一泓酒。
我没有喝,此时此刻我才相信,她确实真心。我为自己在毡包中对于她地那一番话而懊悔,我不该对她如此尖刻。
男人们以他们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方式辜负着女人。也许,天下知女人者,只有女人自己罢?
胡笳声碎,一声短笛传来。
这声音尖锐刺耳,弄乐地歌女一声音颤,巍巍然止住了声音。我们都抬起头,月光如一片银沙洒在面前。
月光下,一个男子站在不远处的黑石上,石如墨,他如月。双手放在
边,一支短短的竹笛。
去病一愣,以异乎寻常的敏捷反应先笑道:“不会吹笛子就不要吹,破坏了方才的好乐曲。”
齐远远笑道:“不过看你们兴致好,也想来讨杯酒喝。”
花尚和简扬惊讶地看着齐,他们不懂得穿越之说,怎么知道眼前的这个阿朗已经不是那个出身狼群、不通人语的野人了。齐坦然站在风中,那点匈奴族与月氏族的孽血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的目光穿过我们,直接落在酒壶上。
齐走过来,去病已经亲自倒好一杯水酒,命我递给他。我心中烦
,不乐意受他差遣。见我不动手,去病恼道:“快点。”
“不。”我撇过头,霍去病的眼睛有问题吗?没注意到我们这几天正在打冷战吗?
去病没了面子。脸上无光,只得自己讪讪地拿起酒杯:“弯弯身子不太好。还是我敬你。”齐接过酒碗,一口喝完:“好酒。”
“大汉朝的酒喝着更顺口,有空来长安,我请你喝皇上的御酒。”去病兴致很高,或者说装作兴致很高。“本来还带着两坛,被弯弯偷喝了许多,不然我们可以…”
分明是他自己拿去鼓舞士气了,居然将这帐算在我地身上!我最怕提起这件事情,抬头看到去病的暗笑,明白他这是故意在显示我们之间的亲热,冷冷转过身体。
去病地脸色白了一白。他已经一让再让,让无可让了。眉峰攒在一起,似乎开始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了…
齐本来并不看我们两个。此时将目光从我身上转到去病地脸上。去病的脸色由白转红,红到一半又开始发青…见齐在看他,沉下眉眼自己喝了一口酒。仿佛在说:“别以为我只会冲冠一怒,我也是会忍耐的!”
花尚虽然不明白我们三人的关系。也觉得情形不妙。圆滑地寻了话问起齐来。她很好奇这个传说中自小随野狼长大的男子如何说得一口好汉话。齐随口编些话语搪
着她,双方地气氛才略有缓和。
去病和简扬两个酒盏来往。互相喝了起来。“弯,我们入乡随俗,我也敬你。”齐一语双关地说完,抓起近旁的酒壶往我杯子里倒。可是,他居然在举起的瞬间没有察觉出,这酒壶已经空了,酒壶倾倒半晌,没有一滴酒
出。
去病看出他的尴尬,重新拿起一壶酒:“弯弯现在不能喝酒,还是我敬你。”他忙着倒酒,不曾防那一个酒壶也是空的,倒不出来,双方对视一眼,齐抢先一笑:“你们真是能喝,一滴也不给我留下。”
“我这里有。”花尚站起来,为他们两个盈盈斟完,又给简扬倒满一盏“我们一起敬白月使。”
一盏酒下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各是什么滋味。前晚去病的刀伤我不会推断错,今夜他们那心不在焉的故作热情,我不会看走眼疑惑不能解开,我也端起茶杯:“我也喝。”
仰脖,任茶水如涩泪一般倾入口中,垂下眼睑的瞬间,看到了齐的眼神。
…那晚,他说有话跟我说…
…那晚,他因去病透
过一丝深深地忿
…
现在,他们之间分明见过面,也分明彼此之间有过什么约定。
纯蓝的瞳仁中,闪过一抹低回幽深的眸光,无奈而感慨…转瞬便掩藏起来,抬起头,又是一片光明磊落。
去病半个身子拦在我面前,似乎故意要显出我与他地亲近旁人不得觊觎的模样,略显小家子气。
我抿嘴一笑,管他们如何约定地?
我只管选择我要选择地人!
齐一如当年的澄澈与善良,我们有缘无份这不是我地错,和他在一起我会内疚、难过,想起从前的噩梦。去病虽然浑身毛病,脾气也差,可是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
我转过头,头上带着的风帽跌落,那柔软的水鸟
堆在我颈间,如一绒白雪,去病见我冷落了他几
,忽然蓉生双颐,秋水朦胧,浅笑如浮。
如火焰点燃了他的容光,眸子的黑色闪亮如水,脸却拉不下来,依旧有些绷绷的。想了一会儿,伸出一只手将我的手腕捉住,热热地抓在手心里。
齐站起来:“当见的人我也见过了。”他看着去病“我走了。”
齐一走,我把去病的手拨开,继续生气:当演的戏我也演完了…看见没有?别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你若表现不够好,照样换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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