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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旅程.杀人.冷战
 在这次远行之前,莫菲菲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京城十里外的净恩寺,去为生病的娘祈福。初时忙着熟悉京城、熟悉古代的生活习,后来又忙于生意,基本没有什么闲情去旅游,有了钱的时候,她却没时间,和那句歌词唱得一样。

 莫菲菲的出行经验在这六人来说,应该算是最弱的,所以她毫无异议地推举沈天启当成了队长,一切听他安排。

 出发的时候是清晨,但是七月中旬的天气,骄似火,跑了几个小时已是人困马乏,经过一片小树林,沈天启叫大家停下来说休息一会。

 小林子忙拿出丝帕给莫菲菲擦汗,来到古代那么久所有的汗加起来都没这一天的多。沈天启看出了这里面属莫菲菲最娇气,是个从没出过门的公子哥,所以有意识把树下最大的那片凉让了出来。

 他那个不知道是奴仆还是下属的端木最看不得莫菲菲这副德怪气地说:“就跑了半天莫公子就受不了,如果连续跑两个月那还了得,我看你们还是去租辆马车舒舒服服赶路吧。”

 由此可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印象不好,你得费几倍的时间才能扭转别人的看法。莫菲菲也就是今天早上耽误了他们一个时辰而已,至于嘛。

 沈天启没说什么,看得出他虽然冷冰,对手下还是很宽厚的,不然下人也不敢对主子的朋友摆出这种态度。

 莫菲菲问沈天启往后的路途如何安排,到郓州到底需要多久。

 他想了一会儿说:“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到郓州估计要50天左右。现在正值盛夏,白天赶路人和马都受不了。我们就每天卯时出发,午时找地方休息,酉时再赶一个时辰,然后找地方住宿。酉时以后天基本黑了,也不好走。”

 莫菲菲算了算,按照他说的,一天要走8小时,确实是人和马的极限了,饶是如此也不过只能跑200多公里而已。在现代,这样的距离汽车只需跑2小时。交通问题真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如果能有辆汽车就好了。不过汽车技术太强,就是现代我国都没有过硬的汽车品牌,回来要不要去找老万让他研究下自行车?她心里暗想。

 莫菲菲表示对他的安排没有疑义,大雪小雪和小林子自然不说什么。这两兄弟一个机灵一个憨厚,但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大喜欢说话,小林子则很乖巧,很会看主子脸色,莫菲菲不说话他绝不会没规矩说,不像沈天启他们家那个端木。哼,莫家人还是很有教养的。

 看来他们是要在这树林里休息到傍晚才能赶路了。“咕…”肚子叫起来,好饿。小雪从包袱里开始往外掏干粮:煎饺、馒头、咸菜、枇杷酥(莫菲菲特意叮嘱的点心)。端木也开始掏:包子、玫瑰牛,比他们的还单调。

 莫菲菲咬了口点心,平时觉得很好吃的点心现在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到了荒郊野外,怎么就吃得和贫农一样了呢?莫菲菲拼命回忆以前看过的小说,每当在树林里歇息吃饭的时候,不是应当去抓个野兔打只野什么的来一场BBQ(烧烤)的吗?她左右瞧瞧,大家都开始吃了,没有一个人有想动的意思。

 只好主动要求了:“小雪,你去弄只野野兔之类的烤来吃。”

 小雪:“我们不是有吃的么?”

 “可是我想吃烧烤。”

 沈天启从食物中抬起头:“先把带的食物吃了吧…这么热的天再不吃就坏了。你想吃野味以后多的是机会,在去郓州的途中我们有大半晚上要在野外宿,不是每一次要休息的时候都正好能赶到城镇,再过两个月估计你闻到野味就胃口全无。”

 原来如此!看来他们都心里都有数。只有莫菲菲这个乐天派才会把这次出行当成游山玩水,她提醒自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了。

 吃完后每个人都靠着树打盹,直到太阳西下才继续赶路。今天运气好,夜幕降临的时候正好赶到一个小镇,没有宿郊外。

 第二天天刚亮又开始赶路了。如此过了几天,莫菲菲已经对这个旅程烦躁起来。在现代简直不敢想象去一个地方在路上就要消耗掉2个月,古代人有很大一部分生命就是浪费在路上吧。庆幸自己现在年纪小,浪费得起。几个人轮说自己以前的一些经历、趣事,倒也不至于太寂寞。大家都是情中人,聊着聊着慢慢亲近起来。尤其是莫菲菲挑了西游记和水浒传这两个长篇故事跟他们说了之后,几个人恨不得能一直走下去,故事永远没有结束才好。那个端木叫端木雄,是沈天启新近从钱庄里提拔出来要重点培养的一个副手,脾气有点火暴,但对主子绝对忠心耿耿,对朋友讲义气。属于和南宫济一个类型的人。他迅速把孙悟空封为了自己的偶像,时不时腆着脸追问莫菲菲后面的故事情节,却经常被她一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打发得毫无脾气。她和沈天启也是愈发熟悉起来,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题,偷偷得意:这下你不好意思对我追债了吧。

 渐向西行,进入了丘陵地带,山越来越多了。因为要抄近路,他们没有从官道走,省了时间,却苦了自己。果然如沈天启说的一样,遇到的城镇越来越少,有时候中午晚餐都是山中野味。除了前几次吃到只有盐,连油都没有更别说辣椒孜然的野野兔感觉很新鲜之外,过几次就不想吃了,这也叫菜,还不如馒头好吃呢。莫菲菲终于明白他们最初的心理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只好不时变换食物,力争一天食物不重复,就这样他们轮着吃过了小鸟、蛇、山鼠、鱼,真是一路杀生一路走,罪过。

 过了一个多月,他们进入了伏牛山山区。沈天启的神色开始严肃起来,叮嘱他们:“前面的路虽然顺顺当当过来了,但是我们不能调以轻心,伏牛山有很多股土匪山贼,要加强注意。从现在起我和大雪走在前面,莫兄和小林子走中间,小雪和端木走后面。”

 从他的安排里,莫菲菲揣测他的武功必定不低,才敢一马当前。她走在中间,警惕望着四周,有点期待又有点怕受伤害,他们真的会遇见传说中的土匪吗?

 神经紧绷了一个白天,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就渐渐放松起来。

 直到晚上,还是没遇到什么危险。点了一堆篝火睡觉,三个懂武功的下属轮守夜,一夜无事。

 又走了三天进入山腹,周围都是苍天大树,遮住了炎炎夏日。他们也不用像之前一样起那么早了,只管放马慢慢走。防备的心逐渐松懈下来。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山贼出现了,攻其不备,这批山贼还不笨。被贼人观察了多久?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从树林子里一下子冲出三十多个身穿褐衣拿着大刀的大汉,为首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独眼龙,手一挥,干脆利落地说:“全宰了,一个不留!”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一千古传的山贼专用台词都很有个性地省略了。

 容不得莫菲菲胡思想,他们开始一拥而上。己方四个懂武功的人迅速围住莫菲菲和小林子,出武器乒乒乓乓干起来。

 沈天启、大雪、小雪拿的是剑,端木拿的是两把小斧头,倒是符合他的脾。小林子双手抱头抖着问:“少爷,我不会死吧?”

 “胡说,死什么。”莫菲菲不慌不忙从包袱里拿出她的莫氏药…“死人不偿命”(包装瓶已经被改装成雾形式,大家记得否?),再拿出两颗薄荷糖自己一颗小林子一颗含着,然后高举着药像杀虫剂一样朝四周去。最先倒下去的是他们这边的人,然后周围的山贼也一个倒了下去。打什么打,浪费力气,这多省事,兵不刃血才是胜利的最高境界。

 所有人在地上软绵绵看着莫菲菲,沈天启不敢置信她居然连自己人都一起下手,活活晕不瞑目。没办法,刻不容缓嘛,她一点都不内疚。

 莫菲菲拿出4颗糖,喂到他们嘴里,4个人才逐渐有了力气。还没等莫菲菲反应过来,他们不约而同提起武器,给了山贼们一个痛快,全送他们见阎王去了。

 莫菲菲望着渐渐汇聚的血水说不出话来,这些人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死!她愤怒了:“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分明已经无力还击,几个时辰内不能动弹,我们完全可以从容赶路。”

 沈天启淡然说:“如果不是我们够强,今天死的就是我们。他们不死,后面路过的人就要死。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要牢牢记住。”

 难道,你的冷漠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吗?不,我不能接受,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的公民,习惯了法律的束缚和制约,我们没有权力判人死刑,即使他罪大恶极。看着地上一地的尸体,在看几个觉得理所当然的男人,莫菲菲第一次觉得她和这个社会是如此格格不入。视人命如草莽,她永远做不到。

 不再开口说话,莫菲菲开始与其他人冷战。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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