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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第三部第二十三章

 所谓的算无遗策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有一个民谣可以证明事物的模糊发展

 一颗弯钉子被铁匠扔在马路上;飞驰而来的骏马被它扎伤;骏马上英勇的骑士因而没能及时参加会战;失去这个英勇骑士的保护,最先战死的人当中有国王;国王的军队吃了败仗;这个国家因此而灭亡。

 在战场上,最好的军师也无法做到绝对的有成竹。例如在卡敖奇会战中,马迪尔曾经凭着自己的智谋向被包围的卡敖奇城送去消息。可是正是因为马迪尔的这一成功行为,却导致了卡敖奇会战时并不特别出色的英格兰尼第十七兵团在猛烈的魔法攻击和史蒂夫兵团的狂攻面前,死战不退。结果差点令斯联军在此役中败北。

 在战斗前,好的军师、参谋必须掌握尽量多的情报。而这些情报应该拥有详细、新颖、准确三大特征。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

 与凯森并肩作战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指挥工作全交给他,我不必心。一路上凯森派出的斥候几乎总能够提早发现敌人的踪迹,然后避开敌人。偶尔遇到的倒霉的小股英格兰尼部队,总是逃不了被卓索图战士歼灭的命运。凯森的实力且不必说,卓索图族人的战斗力也很强悍…除了兽人部队,这是我所见过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虽然他们比起兽人战斗力稍差了点,但组织纪律方面却比兽人强多了。不过作为一个战士或是一个将领,凯森固然好得无法形容,但是作为朋友或是部下,他却并不怎么样。

 拿凯森的平生三大好来说。为了拉拢人心,安丽丝做好烹调后总是邀凯森与我同桌。和他同桌吃东西,得上胃病是迟早的事。我仔细观察过,如果我借口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一个人吃,那么他的行为举止还算得上彬彬有礼,颇具贵族气质。但是如果我与他一起吃,那么他就会象五天没吃过东西的野人一样。那种狼虎咽的吃法,与他的圣骑士实力同样令人敬畏。

 我拿非常喜爱的杀神剑向他炫耀,哪知他神情肃穆地接过剑,然后建议我不要总使用这把剑。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这把剑杀气太重,有伤天和。二是这把剑实在太完美了,拿杀神剑作战实力虽然大增,但是使用者自身的功力却容易停滞不前。他说话时的模样,倒也不象是忌妒。不过武器优秀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不是抱怨卓索图族的兵器不够用。如果使用兵器会使人的格斗技停滞不前,那卓索图族的士兵空手与敌人作战不是更好吗?再说了,兰仆说过凭我的体质不可以掌握终极圣斗气,反正我不可能成为圣骑士,不借助神器的帮助怎么与强者抗衡?!最重要的是:凯森说到圣骑士这个词时,隐隐有一股得意之情浮现在脸上。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刺我,但仍旧让我非常忌妒。

 至于说凯森的第三好,那就更离谱了。安丽丝是他平生所见最美丽的佳人。他毫无顾忌地欣赏美女也就罢了,但是我和安丽丝眉来眼去还得躲着凯森。如果被他发现了,得看他的脸色。每当我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安丽丝的纤时,他总是咳个不停。凯森完全没一点圣骑士的自尊:能够成为圣骑士的人,身体健康状况真有那么差吗?有一回因为触感太佳,那只不听指挥的手实在舍不得缩回来,凯森见咳嗽无效,便贴近我悄悄说:“主人,您这样的形象似乎…有点不太好吧?”

 听到这句话后,我足足愣了三分钟才想明白凯森是我的奴仆。哪有奴仆象他这么嚣张的,奴隶凭什么看不惯主人的行为?

 作为世袭贵族,我从小就拥有若干奴仆。大多数对我都是既敬且怕,也有少数象阿拉卡这样很会讨人心的。虽然兰仆后来也变得不太象一个奴仆,居然还捉弄我,但是至少他在有外人时对我还是毕恭毕敬的。从来就没遇见过象凯森这样没有自觉的奴仆,害得我很不习惯。

 凯森会咳嗽,难道我不会咳嗽吗?为了咳出主人的气势,我深深一口气。“咳!”

 这声咳嗽完全咳出了我的气势,声量之大完全可以与平地一声惊雷相比,旁边的马连腿都吓软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咳得太用力,居然呛着了。安丽丝见我涨红了脸,连忙为我抚背。不过她居然躲在我身后吃吃地笑。我都是黄金骑士了,这点小动静想瞒过我吗?

 我瞪着凯森怒目而视。他眨了眨单眼皮,居然向我点点头准备扬长而去。

 “站住!”

 凯森转过身。“主人,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我的仆人,我和老婆亲热你凭什么管?”背部剧痛!客观地说这笔帐也应该算在凯森的身上。

 “主人,无论是大陆各地的风俗还是我们草原边缘族的习俗,正直的贵族都不会当着外人面前卿卿我我。我说得对吗?”

 别人说就对,可作为一个奴隶这样说就不对。“你是一个奴隶,怎么可以管主人的事?”

 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皮,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高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疯狂。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身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身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性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性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白我的意图,因而脸色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高强、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性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高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加速,除了骑术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激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衣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衣众这支强力的部队助阵,看来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惑地眨着单眼皮,似乎仍旧不太明白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大陆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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