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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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