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英雄的母亲
我带她们走了半个小时,离开狮群的视线,然后躲在草丛里,他们还太小,不能参与狩猎,我这次带他们出来只不过想给他们加点儿餐,毕竟是在长身体的时候,马虎不得,再就是我希望他们从小就熟悉我的狩猎过程和技巧,耳濡目染,天长地久,自然比以后的生搬硬套强的多。
狮子是机会主义者,突击战略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在阳光明媚众目睽睽的时候,群体配合的做战方针是不可行的,在这种物定条件的相比之下,偷袭成功的机率要比围剿大的多,利用对我们有利的地理环境,隐身在高可掩身的草丛中,是单兵出击的最佳时机,而隐密
便左右了这一战略的成败。
锦和渊都很认真的在看,身体微微发着颤,我知道他们很紧张,不由的心软,低下头亲吻安抚,这一下忽然发现,原来我已经好久没有亲吻过他们了。
我竟然好久没有吻过自己的孩子了,这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远处来了一对角马母子,不知为什么掉了队,正心急火燎的往前赶,看到它们时,我就知道它的孩子永远赶不上大部队了。
我示意孩子们不要动,趴下准备伏击,角马母子越来越近,可当它们离我还有三十米时,锦趴不住了,他还从没离活的角马这么近过,激动之下,身体向前动了动,母角马是什么角色,它久经风雨考验,就是草丛里那么一点点儿不自然的微动都足以引起她的警觉,于是她毫不犹豫,转身带着孩子逃跑…
我来不及训斥锦,跳起来就追,三十米的距离远了些,不过还不是不可以尝试,我铆足力气、四蹄生风,绝尘而去,一时间,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我依然是那个任
、调皮、爱冒险、嗜血腥,让人头疼自己精神无比的落
。
母角马呈之字行在我眼前飞奔,我不受干扰,一路寻着小角马猛追,最后迫使母子俩分开,我瞅准时机在跑动的时候再次加速,因为狮子的耐力并不如角马,我们一般不会长途追袭,这次加速已到极限,是最后一次,如果抓到最好,如果抓不到就重新再来。
这一次,我成功了,最后一次加速让我拉近了与小角马的距离,我伸出前爪,刚好打在了它正在抬起的后腿上,于是它摔在了地上,因为速度过快,又向前连滚带爬的冲出了七八米,我脚向前停稳身体,就刚好踩在它的腿上,后面咬住喉管送它去死也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然后我得意洋洋的叼起战利品,在孩子们的欢呼声中向他们走去。
也许是我太得意了,连母角马临近的脚步声都没有听到,惊觉时已近在咫尺,孩子们的欢呼变成惊叫,我叼着一只不重却很碍事的战利品来不急躲开,只能跳起来减少所受的伤害,只听碰的一声,我被撞了出去。母角马也是有角的,只不过没有公角马马那样的长度和硬度,即使这样,我还是被撞的不轻,虽然在最后一刻做了最大的保护措施,还是连着小角马一起被撞出去十几米远,
部的侧面被长角划出一道血槽,火辣辣的疼。
好像被成功激励,母角马又一次冲上来,我急忙打了个滚站起来,就对上
面跑来的愤怒的母亲,这一次我有准备,没等她近前便怒吼着张开牙齿做进攻状,生来骨子里就带着对我们的恐惧让她半途刹车,停下了脚步,她看了自己的孩子瘫软的身体一眼,终于意识到她的孩子已经死了,于是她放弃对峙,转身跑远了。
我不是不可以利用这一刻攻击她,但一则我已经带伤,二则有了这样英雄的母亲我们才会有源源不断的食粮,为了这个,斩草不除
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我把小角马扔给两个孩子,他们还没等着吃,我就发现百罗远远的向我们走了过来,忍不住皱眉,安规矩,得到猎物时应该是让雄狮先吃的,但这只小角马太小,如果让百罗先吃,锦和渊就不剩什么了。
于是我决定挑战一家之主的威严,我叼起小角马带着两个孩子转移,但百罗已经看到我们了,他见我们看到他没有停下,反而转身跑了一愣,然后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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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当魔女来到古代
书号;103411
简介;
她只不过是参加了场传送术的试考…为什么会到这么个鬼地方!
他们的衣服好奇怪,人也好奇怪。
什么什么这里是中国?
难道是古代的中国!?
那不就是地球上了!
可是,她以前没学好地球史的…
什么什么,妖女?不对啊!我是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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