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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话说大年初一,妮子在牌桌上大胜一场后,快乐地与友人同赴餐厅庆祝。

 饭吃到一半,忽然听见隔壁桌传来尖锐笑骂声,好奇回望,看见一对男女,男人正阔论高谈报纸骗人,说台湾有健保,上医院只要个挂号费,哪还有可能出现那种没钱就医,拖到癌末才恳求社会大众救助的病患,分明是想骗钱。

 紧接着女人笑骂:还有一堆白痴作者专写女主角为了救父、救母而卖身做‮妇情‬,或做酒店小姐的故事呢!我每次看到那种故事都想撕书…

 于是,就有了这个故事的诞生。妮子打算做一回白痴作者。

 而这个女主角…我想没人比我更有资格写。

 我们家老二就是红斑狼疮的患者,三年前严重发作,瘫痪在,医生建谖做血浆置换术,我们做了,但后来申请健保却没过。

 健保并非大小皆保,也非万灵丹,很多治疗与葯物都得自费;当然,我也承认,家有重大伤病者,因为有了健保,负担确实可以减少很多。

 可只是减少,并非没有。在台湾甚至有人穷到连健保费都不起,所以请不要把别人的伤痛拿来当笑话谈。

 好了,回来说这个故事。

 很多人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本来也这么认为,直到过年一场同学会(今年过年好忙,忙着写稿、打麻将、到庙里拜拜安太岁、到处拜年、开同学会…那些同学平时都在天南海北,美国、法国、加拿大…不到过年不会回台湾团聚)。

 有时候我会想,中国人如果没有那种过年就要回家乡团聚的坚强信念,很多老同学、老朋友一定是分离后就各散东西,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

 感谢节吧!

 今年我生平第一回见识到什么叫订制品。一个老同学,嫁得不错,生完孩子,她公公去巴黎订了个包包当礼物送她。

 我问她是什么牌子,她说不是什么有名的品牌,包包样式很简单,但瞧起来就是很舒服,角落里绣了她的名字,另一边还有制作者的名字。她说这是制作者对于包包的负责与骄傲。

 我问她,那制作者是哪一位有名的大师?

 她说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师,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工匠。

 包包从订制到拿货要半年,因为皮革要经过特殊处理。

 我感觉好像掉进一个异世界里,现在名牌满天飞,打开报纸,三天两头就可以看到某精品店、某名牌旗舰店开幕了。

 买名牌只要上百货公司走一遭,什么贵气的东西买不到?

 这年头还有人会专门去订制物品吗?尤其牌子不是很有名,价格也不比名牌包便宜,要十来万。

 我问她,怎么不直接去名牌旗舰店买?有现货,东西好,又有名。

 她指着自己的包包说,这比较合手感,而且实用。

 她的话让我脑子里轰然一响,我出身平凡,不慕名牌、也买不起名牌,但写故事,各种职业都要写,总也会牵扯上豪门。

 但我毕竟不曾入过豪门,写起有钱人的生活总是只入皮,不到骨髓。

 我的所谓豪门知识来自于报章杂志,哪些影星、主播、名模嫁入豪门,用了什么?代言什么?现在流行什么?

 可报纸写的就是豪门的全部了吗?我没有思考过。

 与老同学一番对话让我陷入深思。

 豪门,什么是豪门?一个豪门要的是最有名、最奢华的东西;还是仅合适于自己,却不一定有名的物品?

 于是,出现了容家这个不一样的豪门。

 当然,这也不能代表全天下的豪门。世界豪门千万,各有不同面貌,谁能说自己就一定对,别人就一定错呢?

 只是提出一点不一样的豪门面貌让大家瞧瞧,我是开了眼界,但也许有人早就知道:反正故事写完,我很开心。

 除了在砍赵钰戏分时,我原先写了很多他背着弟弟偷男朋友的故事,去PUB找一夜情被弟弟捉住,糗到不行;写他最后跟他们家亲爱的甜蜜…写太多了,最后砍起来居然有一万五千多字。

 当时写得好兴奋,常不自觉地想到西洋古董洋果子店的蛋糕师傅,号称魔恋的小野。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想到小野,就是会想到嘛!虽然赵钰在个性、外貌各方面都大异于小野,但…他就是会让我想到小野,一想起来,手就停不下来,不停地写写写,最后就是砍得心好痛。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会成为故事里最抢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配角注定要被牺牲,我只能在心里给他一个美满的结局。

 至于在巴黎踩到黄金那一段,那是我亲身的痛苦经验。

 在写小说前我做过很多工作,劣谟、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书、保险经纪、门市业务、电访员、户政资料输入(那是政府初始准备将各部门电脑化,但部门内人手不足以将累积数十年的资料全部建档,于是发包民间,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不过那工作无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劣谟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国跟团不必花钱,当然,买自己的东西是要花钱的。初写小说的时候我偶尔还兼着做劣谟,但这五、六年都没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没有时间了。

 我第一次带团出国是去印尼,最不顺的是去美国,准备好要去的前一个月,户政事务所发来通知,我的身分证号码与人重复,而那个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换身分证。好吧,身分证换,护照呢?当然也得换,然后签证要重新申请,信用卡、邮局、银行、保险…所有的资料我都得要去变更。最后,当然我没有去成美国,因为时间赶不及了。

 但那些都不是让我最呕的事,我最头痛的是,我周遭的人身分证开头都是Q,独我是I,总会有人怀疑我冒用别人的身分证字号。我没有,我只是倒楣好吗?天知道我重办那些证件花了多少时间与精力。

 而让我期待落差最大的则是法国,我是《凡尔赛玫瑰》的,最喜欢欧斯佳,所以在去之前,对于法国这个号称最浪漫的国度有着许多幻想,翩翩美男子、衣装华丽的贵妇人、石砖步追两边那盛放的鲜花…而这一切在我踏上巴黎、踩到黄金(还不止一次)的瞬间破灭了。

 我不知道是我倒楣,还是怎么回事,同团的只有一个男生差点踩到,他避过了,我没有。

 不能说巴黎遍地黄金,但确实有,尤其是广场和地铁附近,我就是在那里踩到的。

 因为我踩到了,所以书中的女主角跟我一样要踩一次,我不是个喜欢孤独的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这个故事中,除了赵钰,我另一个喜欢写到的部分就是男主角的“鬼脸”每次写到他变鬼的样子,我心情就特别HIGH。

 至于女主角帮男主角洗头,男主角那舒服的心情完全是我自己去“西北”洗头的感觉,超的一家美发院,洗头时按摩头部每个道就算了,洗完头,先用巾将发包好,接着开始用圆石沾着按摩霜替客人消除肩颈部位的酸痛,圆石之后是指,然后热敷…那滋味,说是上了天堂也不为过。

 写着写着,我又想去洗头了,改明儿个再去一趟吧!  m.xZ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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